北京商報訊(記者 李海顏)6月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云南監管局發布公告,核準苗栓云南嵩明農商行董事、董事長的任職資格。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云南監管局表示,苗栓應在批復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到任后云南嵩明農商行應向該局書面報告。未在規定期限內到任的,行政許可決定文件失效,該局將辦理行政許可注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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