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貝網6月17日,和航科技(430448)的持續督導主辦券商國融證券近日發布公告稱,2024年6月13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出具《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4)17號】。因重慶和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違反了《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91號)第十二條等相關規定。董事長陳誼、董事會秘書劉巧和未按照《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決定對掛牌公司及陳誼、劉巧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誠信檔案,提醒掛牌公司及相關人員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相關風險事項不涉及影響公司持續經營能力,不會導致觸發強制終止掛牌情形。
若公司未能在2024年6月28日之前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公司股票可能將被終止掛牌。
挖貝網資料顯示,和航科技專注于AIOT(人工智能物聯網)技術研發和數據應用創新,公司核心業務包含安消一體化、智慧電力、智慧應急、智慧電梯、數字園區、智慧工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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