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網訊,據高檢網消息,日前,福建省水利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夏讓欣(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福建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福建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福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夏讓欣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福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夏讓欣利用擔任福建省水利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校對:陶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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