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布陳飛宇與鄧某某(超能攝影陽陽)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件簡訊顯示,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陳飛宇精神撫慰金及經濟損失共計15萬元。因涉案賬號仍處于被禁言狀態,法院于6月19日刊登本案判決主要內容。
天眼查App顯示,北京互聯網法院刊登的公告稱,該案被告鄧某某未經許可在發布的微博中使用公布原告個人隱私生活、極具私密性且不愿為他人知曉的肖像照片作為文字配圖,其行為已構成對原告肖像權、隱私權的侵害,應承擔侵權責任,判決被告賠禮道歉并賠償原告15萬元。該案判決生效后,鄧某某未履行致歉義務,陳飛宇申請強制執行。此外,案件流程信息顯示,今年5月,鄧某某已被強制執行15萬元。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