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法律訴訟信息顯示,7月3日,法院公告趙露思與廣州百優特貿易有限公司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件判決書。內容顯示,被告公司未經許可多次使用原告趙露思肖像和姓名與被告經營的商品進行捆綁,對其商品進行宣傳,并配文“全球好物推薦官”“全球好物推薦官趙露思”,已構成對原告肖像權和姓名權的侵犯,并構成營利性使用。法院判決被告在涉案美妝店鋪公開道歉,并賠償原告趙露思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10萬元。上述判決生效后,廣州百優特貿易有限公司未履行致歉義務,趙露思申請強制執行。風險信息顯示,該公司已于6月5日被北京互聯網法院強制執行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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