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7月9日訊 今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簡稱:上海監管局)相關處罰信息顯示,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海信托)因存在.未經任職資格許可實際履行高級管理人員職責、開展關聯交易未向監管機構事前報告等12項違規,上海監管局依據相關規定,對中海信托罰款合計405萬元。
具體來看,中海信托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1.未經任職資格許可實際履行高級管理人員職責;2.開展關聯交易未向監管機構事前報告;3.流動資金貸款貸后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4.流動資金貸款未按規定執行受托支付;5.對保險資金投資的資金信托未承擔主動管理責任;6.個人經營貸款業務核心環節違規外包;7.個人貸款貸后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8.信托計劃持有的金融資產未準確計量;9.標品信托未按凈值兌付;10.用印管理不到位;11.未按規定報送報表資料;12.證券投資類信托計劃合規問題整改不到位。
同時,因時任中海信托總裁張德榮,對中海信托流動資金貸款未按規定執行受托支付、對保險資金投資的資金信托未承擔主動管理責任的行為負有直接責任,上海監管局對其予以警告,處罰款5萬元。
時任中海信托小微金融部經理孫鵬,對中海信托個人經營貸款業務核心環節違規外包負有直接責任,上海監管局同樣對其予以警告,處罰款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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