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家位于江蘇的百貨銷售公司與一家MCN機構簽訂合約,計劃通過擁有100-500萬粉絲的網紅進行5場直播帶貨,以期達到42萬的銷售額。根據雙方協議,百貨公司預先支付了25000元服務費,并約定按銷售額分成。然而,在進行了3場直播后,每場的銷售額均為0,百貨公司因此質疑MCN公司網紅的帶貨能力,并對其粉絲數量的真實性表示懷疑,最終將MCN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審理過程中發現,根據后臺數據,MCN公司旗下網紅的粉絲數很可能存在虛假,這直接導致了帶貨能力的高估。基于此,法院判決MCN公司需返還百貨公司已支付的25000元服務費。
此事件反映了當前直播帶貨行業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如粉絲數量造假、網紅帶貨能力的夸大等,這些問題不僅損害了合作方的合法權益,也對整個直播行業的健康發展造成了不良影響。同時,這也是對企業在選擇合作伙伴時需更加審慎、對數據真實性進行核實的警示。
百貨公司的勝訴不僅為其挽回了經濟損失,也為其他企業提供了維權的參考。這一案例提醒所有企業,在簽訂商業合約前,應對合作方的資質和能力進行充分調查,以降低商業風險。同時,也呼吁相關部門加強對直播帶貨行業的監管,規范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和企業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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