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長沙一名11歲的小學生小雨在寒假期間因追星而遭遇網絡詐騙,不法分子利用假冒明星QQ賬號,通過遠程控制,在十小時內從小雨家長賬戶轉款90余萬元。不久,提供銀行卡轉移犯罪所得的張某某被公安機關抓捕,并在2月29日被抓獲歸案。經長沙開福法院審理,張某某因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小雨被詐騙的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小雨在社交平臺上看到一條掃碼添加某明星QQ的短視頻,出于對明星的喜愛,掃碼添加了對方賬號。對方自稱明星的律師,以隱私泄露為由要求小雨配合調查,并以拘傳父母為威脅,誘導小雨添加所謂的“劉律師”和“林經理”的QQ好友,并組建了QQ群。在群里,“林經理”要求小雨將母親銀行卡內的錢過一遍他們的賬戶,以洗清小雨泄露隱私的嫌疑,并承諾操作完成后會退還。
小雨在“林經理”的指導下,拍攝了母親手機銀行APP的個人信息和密碼等,并向對方提供的銀行賬戶轉賬。在十小時內,小雨陸續轉賬90萬余元。小雨的母親發現后立即報警。
法院審理查明,張某某為獲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上線人員實施犯罪的情況下,提供銀行卡用于收取贓款,并用其中50萬元購入理財產品后轉賣出去,幫助上線轉移犯罪資金,非法獲利2萬元。
青少年追星現象普遍,不法分子常利用青少年反詐意識薄弱、對明星的喜愛來實施詐騙。青少年應提高法律意識和反詐意識,上網時提升辨別能力,遇到涉及錢財或威脅的問題應及時告知父母。家長也應加強對孩子的普法教育,注意孩子使用電子設備的情況,不輕易透露重要支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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