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法律訴訟信息顯示,近日,法院公告朱某向王一博致歉的聲明顯示,朱某發布的微信朋友圈文案措辭偏激,其中將貶損性稱呼和王一博置于上下文連續內容中對瀏覽者產生誤導,并在微博等平臺產生不良影響,該行為侵犯了王一博的名譽權,其本人對王一博致以真誠的道歉,并保證今后不在公眾場合或者社交自媒體上公開發表類似言論。
此前,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曾就此案通報稱,法院審理認為,被告朱某將貶損性稱呼和“王一博”放在上下聯系的一個朋友圈中表述的行為不屬于對公眾人物進行監督和批評的正當評論。本案中,朱某發布的朋友圈截圖以微博話題、微博評論、關聯文章內容等形式在多個網絡平臺大量轉發,瀏覽傳播量高,對王一博造成巨大負面影響,判令被告朱某立即刪除相關的朋友圈內容,公開發布致歉聲明,并賠償原告王一博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維權合理支出合計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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