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e公司訊,7月2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全面推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項目常態化發行的通知》。通知指出,消費基礎設施,包括百貨商場、購物中心、商業街區、商業綜合體、農貿市場等城鄉商業網點項目等可申報REITs項目。與消費基礎設施物理上不可分割、產權上歸屬于同一發起人(原始權益人)的酒店和商業辦公用房,可納入項目底層資產,其建筑面積占底層資產總建筑面積比例合計原則上不得超過30%,特殊情況下最高不得超過50%。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17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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