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e公司訊,深圳證監局發布關于對深圳中青寶互動網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經查,你公司實際控制人張云霞因涉嫌犯罪已被依法采取強制措施,你公司在知悉張云霞被采取強制措施后未及時披露相關事項。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披露張云霞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相關情況。你公司應認真汲取教訓,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杜絕此類違規行為再次發生,并在整改完成后向我局提交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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