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秦燕玲
7月2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全面推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項目常態化發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標志著具有中國特色的基礎設施REITs正式邁入常態化發行的新階段。
與試點政策相比,《通知》全面改進和優化申報推薦制度,進一步明確審核內容和申報要求,優化政策空間,簡化申報推薦程序。國家發展改革委投資司負責人介紹,《通知》主要有四方面重大變化:
一是進一步聚焦重點,明確審核內容和把關標準。聚焦宏觀政策符合性、投資管理合規性、回收資金使用等推薦重點,改進項目申報要求,確保有據可依、有章可循。常態化發行階段,國家發展改革委不再對項目未來收益率提出要求,更多交由市場自行判斷、自主決策;不再對國資轉讓等法律法規已有明確規定的轉讓事項作出要求,改由企業依法依規自行辦理。
二是進一步簡化程序,提高申報推薦效率。《通知》簡化工作流程,取消前期輔導環節,改為由省級發展改革委或中央企業直接申報;明確各環節時限要求,嚴格限定省級發展改革委的退回或受理時間、咨詢評估機構提出問題次數以及項目方反饋時間,進一步提高申報推薦效率。
三是進一步壓緊壓實各方責任,確保權責一致。《通知》嚴格“退回”措施,對于申報項目和材料明顯不符合要求的,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及時退回。嚴明懲戒紀律,對于申報時敷衍塞責、隱瞞事實、弄虛作假等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將視情況采取暫停受理、函告證監會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等監管措施。嚴格咨詢評估,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對評估機構開展工作質量評價和年度考核,切實保障項目評估質量。
四是進一步優化政策空間,激發市場活力。適當擴大發行范圍,增加了清潔高效的燃煤發電、養老設施等資產類型。調整優化規模要求,明確對于行業共性原因導致缺乏可擴募資產的項目,以及首次發行規模超50億元的項目,可適當放寬可擴募資產的規模要求。提高回收資金使用靈活度,取消用于存量資產收購的30%比例上限,將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的比例上限從10%提高至15%。
2020年4月,基礎設施REITs試點工作正式啟動。2021年6月21日,首批9個基礎設施REITs試點項目掛牌上市。國家發展改革委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已向證監會推薦67個項目(含擴募項目),其中44個項目發行上市,共發售基金1285億元,用于新增投資的凈回收資金超過510億元,可帶動新項目總投資超過6400億元。據統計,上市基礎設施REITs項目已累計向投資者分紅超130億元,2024年上半年中證REITs全收益指數上漲8.65%。
《通知》有關部署將自2024年8月1日起實施。2024年8月1日之后,報送至國家發展改革委的項目,按照《通知》要求執行。2024年8月1日之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已正式受理和已正式推薦至證監會的項目,繼續按照原申報要求執行;同時,在回收資金使用方面,可自主申請按照《通知》最新要求調整,以加快回收資金使用、更好促進投資良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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