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7月31日訊 昨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三明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尤溪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被罰200萬;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24年7月22日。
具體來看,尤溪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違規辦理流動資金貸款;發放流動資金貸款用于固定資產投資;違規要求借款人承擔抵押物評估費;個人貸款貸后管理不到位,信貸資金流入限制性領域;發放不符合條件的個人經營性貸款;員工行為管理不盡職,員工與客戶發生異常資金往來。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17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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