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法律訴訟信息顯示,近日,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碧桂園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六安碧桂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安徽湖濱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被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老賴),涉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為“全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顯示,被告六安碧桂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應支付原告工程折價損失補償款875萬余元及部分利息,被告安徽湖濱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應支付原告工程折價損失補償款余款849萬余元及利息。
風險信息顯示,碧桂園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現存多個被執行人信息,被執行總金額超2.3億元,此外還存在多個限制消費令及股權凍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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