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e公司訊,吉林省交通運輸廳、吉林省財政廳、吉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對氫能車輛行駛吉林省高速公路實施優惠的通知,為進一步配合做好我省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有關工作,全力支持氫能車輛在我省大規模推廣使用,按照省有關要求,現將氫能車輛行駛高速公路實施優惠政策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2024年9月1日0時至2026年8月31日24時,安裝ETC套裝設備的吉林省籍氫能車輛,在吉林省各高速公路收費站間點對點免費通行,相應的高速公路通行費由省財政統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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