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郭博昊
8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進一步便利納稅人跨區遷移 服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通知》,從“優化事前提醒”“提速事中辦理”“完善事后服務”全環節推出系列舉措,進一步便利納稅人跨區遷移,持續優化稅收營商環境。
“優化事前提醒”方面,《通知》提出要主動推送辦理指引,加強與市場監管部門登記信息共享,通過電子稅務局等渠道主動向納稅人推送跨區遷移涉稅事項辦理指引。“提速事中辦理”方面,要求簡化發票使用手續,如在跨省遷移時,可線上遠程注銷稅控設備,直接向遷入地稅務機關領用稅控設備。“完善事后服務”方面,要求遷入地稅務機關提供“一站式”遷入服務,并及時輔導納稅人辦理遷移前未辦結的涉稅事項。
《通知》強調,各級稅務機關要持續優化納稅人跨區遷移服務,堅決抵制地方保護主義,嚴禁協助阻攔納稅人正常遷移,嚴禁違規發起風險任務阻斷納稅人遷移,嚴禁額外增設條件門檻阻礙納稅人遷移。對于違規阻礙納稅人跨區遷移的文件和要求,一律不得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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