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網訊,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上海市“風光同場”海上光伏開發建設方案》,其中提及,2024年,啟動首輪海上光伏項目競爭配置,規模不低于100萬千瓦。首輪競爭配置項目作為上海市保障性并網項目,納入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年度開發建設方案,由市電力公司保障并網消納,鼓勵投資主體按需配置儲能。2025年,開展其余海上光伏項目競爭配置和開發建設。投資主體配套建設新型儲能裝置,出力不低于海上光伏裝機容量的20%(額定充放電時長不少于2小時)。新型儲能可通過自建、合建或容量租賃的模式實現,與海上光伏同步建成并網。
校對:彭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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