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臥龍電驅(SH600580,股價10.42元,市值136億元)公告,其于近日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關于對臥龍電氣驅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經查,2024年4月3日,*ST紅相(SZ300427,股價4.22元,市值17億元,以下簡稱紅相股份)收到廈門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認定臥龍電氣銀川變壓器有限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存在未完成重組協議承諾業績的情形,臥龍電驅需對紅相股份進行業績補償,合計金額約1.86億元。
2024年4月25日,臥龍電驅對紅相股份出具《履約承諾函》,對上述補償事項進行了承諾。臥龍電驅未就該事項進行臨時公告。
浙江證監局認為,臥龍電驅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公司董事長龐欣元、總裁黎明、董事會秘書戴芩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上述違規行為承擔主要責任。
浙江證監局決定對臥龍電驅、龐欣元、黎明、戴芩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臥龍電驅表示,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決定書后高度重視,將嚴格按照浙江證監局的要求積極整改,認真吸取教訓,切實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學習,強化對財務和會計管理制度的執行,進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質量,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促進公司健康、穩定、持續發展。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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