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在浙江省溫州市的一個路口發生了一起汽車與電動自行車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在交警到達現場前已自行離開,讓事故處理陷入困境。汽車司機回憶稱,電動車主曾表示“我沒事,賠我20塊好了”,并堅持離開現場。
面對可能存在的內傷風險,民警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立即啟動了對電動車駕駛人的搜尋工作。通過監控視頻和微信轉賬記錄等線索,交警最終成功聯系到了駕駛人及其家屬,并堅持要求其前往醫院接受檢查。
檢查結果令人震驚,電動車駕駛人顱內出血,若未及時就醫,后果將不堪設想。幸運的是,經過醫院的及時治療,傷者的情況已經穩定。
在處理交通事故時,正確的流程至關重要。首先,遭遇車禍后應立即尋求他人幫助,并及時與醫療機構聯系,以便進行有效的救援和治療。其次,無論傷害看起來多么輕微,都應盡快就醫,接受專業醫生的檢查,以避免可能的并發癥和后續損失。最后,對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應當報警,由警方封鎖現場并調查事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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