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法律訴訟信息顯示,近日,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深圳嘉世科技有限公司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老賴),涉及與鞠婧祎相關案件,執行法院為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
天眼風險信息顯示,今年2月,該公司被判在其運營的店鋪公開致歉,并賠償鞠婧祎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2萬元、維權費用3000元。案件流程信息顯示,今年5月,該公司已被強制執行2.3萬余元。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與和訊網無關。和訊網站對文中陳述、觀點判斷保持中立,不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承擔全部責任。郵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