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法律訴訟信息顯示,近日,因陳某某未履行致歉義務,楊冪申請強制執行,北京互聯網法院公告楊冪與陳某某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案民事判決書。公告顯示,陳某某先后在微博平臺發布文字內容并附原告肖像圖片,具有指向性,明顯貶低、丑化了原告人格,系對原告的侮辱,侵害了原告名譽權。法院判決陳某某公開道歉并賠償楊冪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合計1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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