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晚間,東方集團(600811.SH,股價1.74元,市值63.66億元)公告,公司大股東西藏東方潤瀾實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潤瀾)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黑龍江監管局出具的《關于對西藏東方潤瀾實業投資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4〕13號,以下簡稱警示函)。
警示函指出,東方潤瀾因融資融券業務違約,其持有的東方集團股份在2024年6月21日被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競價方式強制平倉,減持數量為2306.05萬股。東方潤瀾未在首次賣出前十五個交易日披露減持計劃,違反了相關規定。
根據相關規定,黑龍江證監局決定對東方潤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同時要求東方潤瀾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規范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黑龍江證監局提交書面報告。
此外,東方集團在10月9日公告,公司控股股東東方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東方潤瀾所持公司合計約9.07億股無限售流通股遭遇司法凍結及司法標記,占公司總股本的24.78%。
東方集團表示,截至目前東方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債務本金及利息逾期情況,涉及訴訟、仲裁,但這些訴訟、仲裁并不涉及上市公司本身。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不存在非經營性資金占用、違規擔保等情形。
東方集團表示,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凍結及司法標記,但這并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變更,也不會對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公司治理、預重整工作等產生影響。
每日經濟新聞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與和訊網無關。和訊網站對文中陳述、觀點判斷保持中立,不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承擔全部責任。郵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