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法律訴訟信息顯示,近日,法院刊登兩公司向劉詩施(藝名:劉詩詩)致歉的聲明。
聲明顯示,上述公司未經授權,在其公司兩店鋪和產品外包裝擅自使用劉詩施女士的肖像、姓名對其產品進行廣告宣傳。法院認定上述行為侵犯了劉詩施女士的肖像權、姓名權等合法權益,上述公司保證已停止侵權行為,刪除全部侵權素材,今后會吸取教訓,引以為戒,加強內容監控,并鄭重承諾不再發布任何侵犯劉詩施女士合法權益的內容,杜絕此類侵權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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