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法律訴訟信息顯示,近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向劉某公告送達楊紫與其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案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據此前楊紫工作室通報聲明顯示,被告劉某被判書面致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合理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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