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法律訴訟信息顯示,近日,因鄒某某未履行致歉義務(wù),北京互聯(lián)網(wǎng)法院公布古力那扎爾·拜合提亞爾與其名譽權(quán)糾紛一案民事判決書。
公告顯示,被告發(fā)布涉案博文,言辭帶有明顯的侮辱性,侵害了原告的名譽權(quán)。法院判決被告通過書面形式向古力娜扎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合計3600元。上述判決生效后,鄒某某未履行致歉義務(wù),古力娜扎申請強制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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