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顯示,近日,因廣州市金日精細化工有限公司、陳某、林某逾期未共同履行公開賠禮道歉義務,廣州市從化區人民法院公告趙麗穎與其肖像權、姓名權侵權糾紛一案判決書。
文書顯示,上述被告未經趙麗穎授權,使用了其肖像、姓名生產和宣傳銷售產品。法院判決上述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共同公開賠禮道歉,由林某賠償趙麗穎經濟損失20萬元,廣州市金日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在10萬元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陳某在2萬元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同時林某、陳某連帶賠償趙麗穎合理費用1.3萬余元,廣州市金日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在6660元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天眼風險信息顯示,不久前,上述被告已因此案被執行21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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