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律師事務所發布“演員任國超(藝名:任嘉倫)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名譽權)一案”維權結果,彭某某已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
天眼查法律訴訟信息顯示,去年10月,北京互聯網法院向彭某某公告送達任國超與其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案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風險信息顯示,近日,彭某某新增1條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1.5萬元,執行法院為北京互聯網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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