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新規,要求供餐單位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新規自4月15日起實施,旨在強化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機構等集中用餐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
新規明確,集中用餐單位無論是自營食堂、委托承包還是外訂供餐,均需從源頭把控食品安全,履行進貨查驗制度。同時,規定要求用餐單位依法配備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確保食品安全責任到人。特別是幼兒園、學校等用餐人數較多的單位,若每餐次平均用餐人數超過一定標準,必須配備食品安全總監。
此外,新規還加大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對于未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責任的單位,將依法予以嚴厲處罰。此舉將有力推動食品安全責任的落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
天眼查專業版數據顯示,截至目前我國現存在業、存續狀態的團餐相關企業超6.9萬家。其中,2025年截至目前新增注冊相關企業約1300余家。
從區域分布來看,廣東省、江蘇省、湖南省團餐相關企業數量位居前列,分別為1.2萬余家、6500余家和5200余家。
此外,通過天眼查天眼風險和深度風險來看,涉及司法案件的團餐相關企業約占總數的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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