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顯示,近日,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向濟南智煜品牌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公告送達趙麗穎與其人格權糾紛案起訴狀副本、開庭傳票等材料,并定于6月24日開庭審理。
公告顯示,趙麗穎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銷毀、刪除全部侵犯趙麗穎肖像權、姓名權的廣告宣傳物料,公開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60萬元、維權成本合理開支1萬元,共計6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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