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秦燕玲 賀覺淵
“民營經濟促進法中的許多條文都是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如治理‘背靠背’條款、規范行政執法等方面的規定,看著筆墨不是特別多,但是含金量很大,真正落到實處,意義將是非凡的。”5月8日,司法部副部長王振江指出。
在當日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王振江、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王瑞賀、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鄭備、金融監管總局副局長叢林、全國工商聯副主席方光華共同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有關情況和未來的配套落實舉措。
已于日前表決通過的民營經濟促進法將自今年5月20日起施行。作為我國第一部專門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民營經濟促進法積極回應民營企業關切,并作出針對性制度安排。
其中,法律明確的“規范異地執法行為,建立健全異地執法協助制度”“禁止為經濟利益等目的濫用職權實施異地執法”等備受市場關注。
“在立法過程中,(工作專班)始終堅持統籌兼顧當下和長遠,對需要在當下通過立法解決的重大問題,重點放在明確主要制度措施、基本制度框架和法律主要要求,同時,為未來實踐發展留有空間。”王振江表示,作為基礎性法律,條文規定并非越細越好。但是,對各方面反映一致、都認為實踐中較為突出、需要下大力氣解決的重大問題,如違規異地執法、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違法干預經濟糾紛等,法律則明確作出禁止性規定,申明法律的原則和底線,增強剛性約束。
“這些規定的實施,將在定分止爭、依法保護民營經濟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王振江指出,司法部還將從加快法律配套制度機制建設、牽頭扎實開展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加快研究制定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建立完善涉企行政執法監督長效機制等方面,持續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平等的市場準入同樣是民營企業發展過程中的重要關切。鄭備指出,民營經濟促進法全文貫穿了平等對待、公平競爭、同等保護、共同發展的原則,不僅在總則,而且在公平競爭、投資融資促進、科技創新、法律責任等章節中,都予以了充分體現。落實法律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重點從破壁壘、拓空間、優服務三個方面強化舉措。
在拓展發展空間層面,國家發展改革委支持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兩重”建設和“兩新”工作,正在加快完善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項目建設長效機制,已經在核電、鐵路等領域推出一批重大項目,目前有的核電項目民間資本參股比例已達20%,工業設備更新、回收循環利用領域支持民營企業的資金占比超過80%,今年國家發展改革委還將在交通運輸、能源、水利、新型基礎設施、城市基礎設施等重點領域,推出總投資規模約3萬億元的優質項目。
“同時,我們將大力支持民營企業在新興產業、未來產業投資布局,牽頭承擔國家重大技術攻關任務,平等使用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產業共性技術平臺,積極參與新技術新產品應用場景的創新與建設。”鄭備稱,希望廣大民營企業和企業家抓住機遇、敢作善成。
投資融資促進方面,叢林表示,接下來,金融監管總局將不斷優化信貸供給政策、引導創新保險產品服務體系、協同創建信息對接共享機制、強化融資擔保的風險分擔功能,推動民營企業投資融資促進工作落實落地。
此外,方光華表示,全國工商聯將配合立法機關加快制定行業協會商會法,推進中國特色現代商會制度建設,加強商會黨的建設、完善商會服務職能,指導商會在提供信息咨詢、宣傳培訓、市場拓展、權益維護、糾紛處理等方面更好地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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