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賀覺淵
5月12日,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于做好2025年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今年將選擇34個左右的城市開展第三批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中央財政將對試點城市給予定額獎勵。《通知》要求,試點城市在實施期滿時,要實現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細分行業規上工業中小企業“應改盡改”;規下工業中小企業“愿改盡改”。
為加大對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的支持,兩部門在2023年發文,明確在2023年至2025年分三批組織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試點實施期兩年。中央財政對試點城市給予定額獎勵。其中,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兵團獎補資金總額不超過1.5億元,其他地級市、直轄市所轄區縣獎補資金總額不超過1億元。試點城市需安排不低于80%的獎補資金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改造工作。
《通知》規定,試點城市應為地級市及以上。截至2024年底,規上工業中小企業數量超過1.5萬家的12個省份,包括廣東、江蘇、浙江等,在本次第三次試點中可最多推薦2個城市,其他省(區、市)最多推薦1個城市,已納入前兩批試點范圍的城市不得重復申報。
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重在提升數字化轉型服務供給能力,降低轉型成本。兩部門將對試點工作給予資金支持與工作指導。根據《通知》要求,本次第三次試點工作要靶向施策推動中小企業圍繞研發、生產等關鍵環節開展深度改造。以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需求為導向,重點遴選、培育一批既懂行業又懂數字化的服務商,針對性開發一批行業屬性強、賦能效果優的“小快輕準”解決方案,市場化、常態化支撐細分行業中小企業開展高質量數字化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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