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羅亦丹)5月6日,脫口秀演員王越池(藝名“池子”)發布微博稱,中信銀行(601998,股吧)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在未經授權、未經任何司法機關合法調查程序的情況下,將個人銀行賬戶交易明細提供給與其發生經濟糾紛的笑果文化,侵犯了個人隱私。5月7日凌晨,中信銀行對此致歉,稱經核實該行員工未嚴格按規定辦理,在笑果文化要求查詢時提供了王先生的收款記錄。
5月7日,有銀行從業背景的賀女士告訴新京報記者,銀行內部系統可以查詢在銀行開戶的客戶流水信息,理論上只要是銀行員工有內部授權皆可查詢,但查詢流水信息會有痕跡,“在客戶不知情情況下查詢客戶流水信息屬于違規操作,被發現后相關員工可能會被開除,除非有領導默許或背書,一般銀行員工是不會冒這個風險的。” 有法務工作者則表示,銀行的內部權限管理是個大問題,相關事件說明中信銀行虹口支行對客戶信息的管理存在瑕疵。
新京報記者發現,目前黑市上有查詢流水的相關黑產存在。5月7日,記者聯系到3名提供查詢流水操作的黑產從業者,對方分別表示可以“2000元查一個月流水”、“4000元查一個月流水”以及“5000元查全部流水”,但問及流水來源時,對方不愿過多透露,僅表示“是銀行后臺出的,你可以打印出來。”
廣東廣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曾杰律師公開表示,查詢客戶流水的行為在無合法授權下,屬于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行為,這里不僅僅包括這種非法提供行為,還包括非法獲取的主體。但是否構成犯罪,還要看具體數額或情節。比如這種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數量或者獲利的刑事立案標準減半,比如征信信息、財產信息只需要25條以上,或者違法所得在2500元以上。其次,如果這種行為沒達到刑事犯罪的立案標準,那也屬于一種行政違法,理應受到相關行政處罰。
經濟法學者繆因知對新京報表示,公司憑借自己是大客戶,就要求銀行提供別人的賬戶信息,是違法的。公司直接打點銀行的某個員工,憑借個人操作打印出別人的賬戶信息,當然更是違法的。銀行有此類行為的,依照《商業銀行法》,需要對賬戶開立人可能的損失承擔責任,銀監機構也應該責令相應銀行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萬元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責任人,銀行當然也應該給予相應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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