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為什么梁振英緊盯匯豐不放?
來源:牛彈琴
作者:強世功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5月29日,全國政協副主席、前香港特首梁振英在社交媒體發文,點名匯豐銀行“一個多星期過去了,還未就國安法表態”。為此,他提醒,“這家自稱英資的銀行萬萬不能一邊賺中國的錢,一邊跟著西方國家做損害中國主權、尊嚴和人民感情的事”。
匯豐銀行在香港國安立法問題上的態度,讓不少人聯想到孟晚舟事件。在一些人看來,匯豐銀行積極配合“五眼聯盟”的情報收集,直接威脅到香港的金融安全。
最新的消息,匯豐銀行在其微信企業號上發文,展示了匯豐銀行副主席兼行政總裁王冬勝日前到“撐國安立法”街站簽名的照片,以證明匯豐支持“涉港國安法”的立場。
配文稱,作為香港銀行公會的主要成員,匯豐重申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尊重和支持所有穩定香港社會秩序、振興經濟繁榮發展的法律。匯豐也始終認為,穩定的環境是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長期經濟復蘇的關鍵。
但梁振英先生的擔憂,自有其深刻的原因。表面看,香港的“港獨”勢力危脅到國家領土安全和政權安全,但“港獨”勢力之所以在香港慢慢滋生、發展壯大,在他看來,是因為香港回歸之后始終有一個“幕后政府”(deep state)。
美國司法部竟然可以把手伸到中國領土來調查香港匯豐,那么中國司法機構可否在自己的領土上合法地調查匯豐?這才是香港國家立法和執法機制要解決的真正問題。這也是梁振英先生緊盯匯豐銀行在這個問題上表態的深層考慮。
事實上,國家安全真正面臨的威脅,是領土安全和政權安全背后的新型國家安全,尤其是金融安全和信息安全問題。這才是我們要真正關注的重點。
如果我們仔細閱讀5月29日梁振英先生的微博,就會發現梁先生真正關心的乃是:“美澳加三個白人英語國家跟著美國走,發共同聲明,干預中國內政……西方國家要所謂經濟制裁中國,我們既要還手,也要把外資包括幾家在香港和中國內地有重大業務的英資區別對待。……在中國收回香港過程中,部分英資做了不少背棄香港的事,回歸后,中國政府寬松大量,既往不咎,有些環繼續享受特權,匯豐銀行是其一。”
大部分媒體在報道梁先生的微博內容時,普遍忽略了這幾句話,忽略了這幾句話所透露出來的政治意含,即為什么在香港回歸過程中,匯豐銀行做了不少背棄香港的事情,但是香港回歸之后,政府對匯豐銀行“寬松大量,既往不咎”,而且還繼續享受特權,這一特權首先就包括匯豐銀行在香港擁有發行港幣的權力,而這一權力賦予匯豐銀行凌駕于其他商業銀行之上的權力,擁有了金融決策權,擁有“準中央銀行”的權力,而這實際上就是國家的金融主權。更不用說匯豐銀行在內地拿到了很多優質業務。
如果我們熟悉大英帝國的歷史,就會知道匯豐銀行從它誕生的那一天起,就不是一家單純的商業機構,而是一家擁有濃厚政治色彩的政治機構,即它要為大英帝國的殖民擴張提供資金支持,從而與大英帝國殖民者形成一個相互交叉的“商人治國”的權力網絡。
鴉片戰爭本質上是一場金融戰爭,是英鎊取代美元成為全球貨幣的戰爭。從此中國金融、海關都掌握在英國人手中。中國的經濟主權實際上就掌握在英國人手中。而大英帝國獲得中國政府賠款、巨債、關稅收入等等,都是由匯豐銀行的上海分行的管理。這個狀況在民國政府時期也沒有改變。
之所以在香港繼續讓匯豐銀行擁有這種享有金融主權的“特權”,一方面是由于中國改革開放急需要全球資本,而保留匯豐銀行的特權有利于英美資本的力量通過香港源源不斷進入內地,從而推動中國經濟的發展,而匯豐銀行在這個過程中在中國內地和香港獲得了超額的壟斷利潤。可以說,這是一個雙贏的制度安排。
然而,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尤其中國成為第二大經濟體之后,中國在香港乃至全球的金融安全就成為必須考慮的問題。
梁振英之所以一直盯住匯豐銀行不放,就在于他自認為身處與“幕后政府”作斗爭的戰場上。他試圖推出的解決香港貧富分化的土地房屋政策因受到資本力量的反對而無法落實,他推出的國民教育政策也因反對派發起的“反國教運動”而受阻。他推出的行政長官普選方案也被反對派“捆綁”否決……
我們在香港不能簡單、籠統地講“西方勢力”。事實上西方陣營在歷史上就是分裂的,就是歐洲天主教國家與新教國家、大陸國家與英美海洋國家的分裂,這種分裂導致歐洲歷史上的長期戰爭甚至兩次世界大戰。
在這個過程中,從19世紀的大英帝國向20世紀的美利堅帝國的轉型中,英美事實上形成了世界帝國的聯盟體,其核心就是由金融資本推動情報信息系統高度合作的“五眼聯盟”,也就是梁振英點名的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
這五個國家的情報間諜聯盟內部實現互通情報信息,竊取其他國家的商業數據,從而在這些國家的政府部門和公司企業之間共享。而這些資本力量和情報力量恰恰構成西方國家的“影子政府”(deep state),甚至連美國特朗普這樣的超級總統都無法擺脫其影響。
一些人認為,孟晚舟事件恰恰是中國和美英帝國在科技較量的背景下,進入“五眼聯盟”的情報系統的籌劃之中。由此,匯豐銀行違背隱私保護的基本商業原則,提供華為公司的相關信息,而加拿大政府實施逮捕,而加拿大法院竟然在沒有法律規定的情況下,以它們之間擁有共同的“價值”為理由裁定孟晚舟的符合“雙重犯罪”標準。
也許未來有一天所有檔案解密,可能會發現這將成為“五眼聯盟”之間相互分享信息、統一行動的經典案例。
無論如何,有了這個先例,其他企業、機構、政府怎么敢放心地將核心業務交給匯豐?就在今年4月份,匯豐銀行以英國管理機構要求為由決定停派股息事件,針對這件事,梁振英先生在臉書上特別強調,匯豐在英國的高層“不會為中國人打工”。他建議利用中國龐大市場、結合監管和人才,以疫后的振興經濟工作作為切入點,官民合辦以香港為總部的國際級銀行,并賦予發鈔權,做一家名副其實的香港銀行。
匯豐銀行的未來究竟何去何從,我們不得而知。最終如何,還是取決于匯豐銀行自己的誠意和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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