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王振華案持續(xù)發(fā)酵。剛剛,一則消息傳來,王振華上訴了。
王振華堅稱自己無罪。消息來被陳有西證實,作為辯護律師,陳有西剛剛發(fā)表了一份聲明:
這是一份極為詭異又漏洞百出的聲明。讀完聲明,外界會有這樣的印象:王振華被冤枉了。
但被冤枉的王振華,從被批捕到最后判刑,一直沒有喊冤。
甚至更詭異的是,既然被冤枉,王振華及其家屬面對洶涌采訪的媒體,卻三緘其口,拒不發(fā)聲。
不僅如此,其律師還口口聲聲地說,不說話,不接受采訪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隱私!
這讓人很費解。人誣陷你猥褻未成年女孩,你一個百億富翁難道不知道這意味著什么?還傻白甜地保護誣陷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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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一份受害小女孩的律師在朋友圈的一段話也流了出來,他就是上海華夏匯鴻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高級合伙人計時俊律師。
知名的資深律師、才良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才亮對比兩份聲明后表示:客觀地說,被害人代理律師的發(fā)言比辯護人的發(fā)言要境界高一點。
對于辯護律師稱,王振華花10萬元請小女孩來講故事。王才亮說:?只有人們花錢去聽故事,而沒有花10萬塊錢請人來聽故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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