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8月20日電 據日本共同社20日報道,圍繞日產汽車公司前董事長卡洛斯?戈恩(66歲)違規挪用公司資金的問題,相關人士稱,東京國稅局指出該公司在截至2018財年(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的5年期間遺漏申報約10億日元(約合人民幣6529萬元),追加征稅金額約達2.5億日元。若加上國稅局此前指出的截至2013財年的3年部分,私自挪用導致的漏報金額8年間約達11.5億日元。
報道稱,日產今年1月向東京證交所提交的報告顯示,戈恩從日產不當多領約1.4億日元股價聯動報酬,并耗資440萬美元以私人目的使用公司噴氣式飛機等。
報道指出,東京國稅局沒有將噴氣機私用部分認定為經費,還判斷戈恩在東京和海外住宅的房租也屬于挪用。據稱國稅局認為向其姐提供的咨詢費屬于架空的業務委托費,已征收重加算稅。
有關戈恩被告,去年東京國稅局指出日產在截至2013財年的3年間漏報約1.5億日元,國稅局還調查了2014財年以后的部分。
報道稱,戈恩以違反《金融商品交易法》(有價證券報告虛假記載)和《公司法》(特別瀆職)的罪名被起訴,去年12月保釋期間非法出境逃亡至黎巴嫩。
報道稱,東京國稅局認為除了戈恩私自挪用之外,避稅港關聯公司的收入也應該列入日產公司收入,指出截至2018財年的5年間存在約15億日元的漏報。追加征稅金額估計約達4億日元。(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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