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半年時間,四只中債估值均下降超60%,紅塔證券近日披露了關于“踩雷”“永煤債”的相關數據。截至2021年1月5日,該四只債券仍有5.25億元本金未到期收回,而該四只債券的投資成本為6億元。
“踩雷”“永煤債”:四只中債估值大幅下降 尚有5.25億元本金未到期收回
根據紅塔證券近日披露的《關于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申請文件反饋意見的回復》,紅塔證券持有的四只債券中,因發行人或關聯方債券違約導致中債估值大幅下降,包括“20永煤 SCP004”、“20 永煤 CP001”、“18 豫能化MTN003”、“18 豫能化 MTN004”。
(來源:巨潮資訊網)
公告顯示,截至2021年1月5日,紅塔證券在2020年6月末持有的債券中,包括“20永煤 SCP004”、“20 永煤 CP001”、“18 豫能化MTN003”、“18 豫能化 MTN004”均出現了估值大幅下降,分別下降68.35%、67.81%、61.75%、61.49%。
紅塔證券表示,截至 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在 2020 年 6 月末持有的個別債券, 因發行人或關聯方債券違約導致中債估值大幅下降,包括:(1)第 119 項“20 永煤 SCP004”因發行人永城煤電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煤控股”) 無法按期支付全部本息,債券評級下調;(2)第 124 項“20 永煤 CP001”與 “20 永煤 SCP004”系同一發行人,債券評級下調;(3)第 37 項“18 豫能化 MTN003”、第 38 項“18 豫能化 MTN004”因其債券發行人河南能源化工集 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豫能化”)是永煤控股的控股股東,債券評級下調。
“永煤控股債券違約發生后,公司積極與債券發行人進行溝通。公司參與了“20 永煤 SCP004”相關債券持有人會議,與發行人協商并同意了展期協議。公司現已收到該債券上一存續期的全部利息以及 50%的本金”,紅塔證券在公告中表示。
紅塔證券預計,后續到期的“20 永煤 CP001”、 “18 豫能化 MTN003”、“18 豫能化 MTN004”也將采取類似的兌付和展期方案。
上述公告顯示,上述 4 項債券即“20 永煤 SCP004”、“20 永煤 CP001”、“18 豫能化MTN003”、“18 豫能化 MTN004”投資成本合計為 6.00 億元,截至 2021 年 1 月 5 日,尚有 5.25 億元本金未到期收回(包括“20 永煤 SCP004” 剩余 50%本金 0.75 億元)。
紅塔證券表示,目前,公司已暫停投資永煤控股相關行業的債券,并派人前往河南省進行實地調研,跟蹤發行人后續的融資和償債情況。此外,公司已加強對于公司債券投資的風險控制,逐步減少持倉規模,截至 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自營持倉的公司債券成本 110.94 億元,較 2020 年 6 月 30 日持倉成本 186.20 億元下降了 40.42%。
去年債券業務違規被查:債券交易業務存在三項違規收警示函
除了“踩雷”“永煤債”外,紅塔證券在債券業務方面曾出現違規現象。
(來源:證監會)
2020年6月30日,證監會發布了《關于對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顯示,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開展債券交易業務存在“三大問題”即一是信息系統化監控不到位,公司風控系統未設置關聯交易額度風控閾值,資管業務通過手工臺賬審核回購利率偏離情況;二是債券投資交易人員薪酬遞延制度不符合監管要求;三是債券交易詢價活動留痕不到位。
上述情況違反了《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三條、《中國人民銀行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關于規范債券市場參與者債券交易的通知〉》(銀發〔2017〕302號)第二條等規定,“反映出你公司內部控制存在缺陷。”
按照《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對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股價半年下跌超30% 投資者:股價跌跌不休
在“踩雷”“永煤債”的另一面,紅塔最近半年來,股價也不容樂觀。
巨潮資訊網顯示,2020年7月14日,紅塔證券當天收盤價為26.49元/股;而半年后即2021年1月14日當天,紅塔證券的收盤價則跌至17.36元/股。即最近半年以來,紅塔證券股價下跌34.47%。
(來源:上交所)
針對股價下跌,投資者在上證e互動平臺上紛紛“質疑”。
“貴司計劃配股出何用意,目前股價幾乎腰斬,中小投資者都被套狀態,大部分那有多余資金參加配股,不參加就眼睜睜股價除權下跌。作為有作為的大股東為何不考慮中小股東利益,股價維持這種狀態融資就能改變目前公司經營狀態嗎?”
“云南白藥(000538,股吧)集團退出公司股東行列后,公司是否會尋找其他戰略投資者入住公司董事行列,另外公司股價自年內27.78元,下跌至今已超過35%。公司近期有無回購計劃,穩定公司股價”
“未達到公告標準的減持,為什么要公告呢?減持本身就是負面影響,你們不知道嗎?面對跌跌不休的股價,你們還這么干嗎?”
(來源: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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