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P2P清退又迎來重磅消息!
代言爆雷P2P的明星們,可能要退廣告費了。
梳理發現,自2014年以來,多個P2P風險平臺“暴雷”后,一度涉事的代言“明星”有楊迪、汪涵、杜海濤、黃曉明、范冰冰、劉曉慶、郎朗、趙雅芝、唐嫣、王寶強、唐國強、張鐵林等等諸多家喻戶曉的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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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代言P2P平臺暴雷要連帶擔責了?
1月29日,一則北京朝陽區金融糾紛調解中心發布了的公告引發諸多關注,其中明確要求P2P網貸機構廣告代言人要配合落實風險化解責任。
公告認為:
“知名公眾藝人在接到部分網貸平臺的代言邀請后,對于平臺利用其影響力吸引投資人購買非法金融產品,沒有合理審查、作出不實宣傳帶來的負面影響,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據券商中國報道,梳理發現,自2014年以來,多個P2P風險平臺“暴雷”后,一度涉事的代言“明星”有楊迪、汪涵、杜海濤、黃曉明、范冰冰、劉曉慶、郎朗、趙雅芝、唐嫣、王寶強、唐國強、張鐵林等等諸多家喻戶曉的明星。
不過,從此前公開報道情況看,上述涉事公眾藝人在代言平臺出現違約風險之后,盡管也陷入巨大的輿論風波和投資人維權聲討,但多數最終都不了了之。
北京開展清退P2P網貸廣告代言人工作
1月29日,北京市朝陽區金融糾紛調解中心發布了關于要求P2P網貸機構廣告代言人配合落實風險化解責任的公告。
通告指出,部分網貸機構為牟取不正當利益,聘請知名演藝人員、公眾人物作為廣告代言人,利用其影響力吸引投資人購買非法金融產品。上述廣告代言人未盡到合理的審查義務,作出不實宣傳,對損害結果的發生和擴大存在過錯,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該公告稱,為維護投資人合法權益、推動P2P網貸機構風險出清,自即日起,請曾經或仍在涉P2P網貸廣告中,以自己的名義或者形象對相關產品、服務作推薦、證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即廣告代言人),盡快聯系就相關問題進行說明,并配合開展網貸平臺清退工作。
如未在2021年2月10日前取得聯系,將依法追責。
網友:“干得漂亮”
律師解讀:明星代言承擔責任需滿足三方面內容
廣東深仁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平聚解讀:
“明星代言是一種商業行為,不再是個人行為。而明星代言承擔法律責任的首要條件是要判斷:明星在代言過程中是否存在過錯。”
“明星的代言行為受到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約束!
而對于P2P平臺暴雷,作為代言人的明星是否承擔法律責任?
王平聚解釋,根據法理,廣告代言人承擔民事責任要滿足3方面的內容:
其一是,主觀過錯方面,包括明星代言人對所代言產品未盡審慎審查義務,存在過錯;第二種是明星代言的廣告是虛假廣告。二者有其一,明星代言就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在后一種的情況下,明星代言人還應承擔連帶責任。
比如去年7月,某網貸平臺被北京警方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立案偵辦,知名主持人汪涵曾經為該平臺代言的廣告被網友發現。王律師認為,該代言人在這個代言過程中不得“對未來效果、收益或者與其相關的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也不能利用學術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
其二是,存在侵害事實;消費者因使用明星代言的產品或服務造成了損失,包括財產和人身損失。
其三是,消費者遭受的損失與代言廣告行為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譬如,明星代言的產品為不合法不合格產品,明星對此明知還宣傳其為合格產品,消費者因對明星的信賴而選擇使用該產品該服務造成的損害就與該明星代言存在因果關系,明星代言人就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除了面臨民事責任,還有可能面臨行政處罰。
廣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的;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在廣告中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的。
哪些明星代言過P2P?
在互聯網金融爆發的2014年至2016年,包括P2P在內的各類互聯網金融平臺數量繁多,以聘任代言人、邀請明星出席活動或者贊助明星活動等形式與明星捆綁數見不鮮。
明星代言互金平臺風險最早為大眾所知的是張鐵林。
公開報道顯示,2015年1月,某互金平臺曾召開以“皇上駕到,一言九鼎”為主題的新聞發布會。張鐵林出席并題詞“一言九鼎,財源廣進”,還為該公司拍攝了一分多鐘廣告宣傳片。
后來,2014年便涉嫌非法集資的該公司在2016年爆發全面的危機。
大量網友在微博表示:“代言虛假廣告的明星必須負連帶清償債務責任,皇阿瑪賠錢。
然而張鐵林始終未就此事件發表過任何公開看法。
公開資料顯示,在2015年9月,某網貸平臺請來唐嫣、李湘、瞿穎、鐘麗緹、胡靜五大女神紛紛通過微博發聲為其項目站臺。
2016年初,該公司危機全面爆發,暴雷后欠下投資人百億元窟窿。
明星代言人刪除了相關微博。
圖片來源于網絡
為大眾所知的還有某互金公司2015年11月發在上海外灘的巨屏廣告:“黃曉明,貸你圓夢,賺多多的錢。”
僅僅5個月后,該公司出現了兌付逾期,驚慌的用戶涌向黃曉明的微博留言要求還錢,微博上還出現了#一起召喚黃曉明來還錢#的熱門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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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黃曉明工作室迅速以一紙聲明撇清了和東虹橋金融的關系,并要求對方刪除所有宣傳信息。
近期為大眾關注的還有楊迪為某網貸平臺錄制宣傳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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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汪涵因代言“愛錢進”被聲討,在“愛錢進”產品傳出資金兌付困難消息后,據稱汪涵已就代言一事向有關監管部門進行過詳細情況說明,汪涵團隊表示對用戶“遭遇資金兌付困難感到十分痛心......也在盡最大努力,聯合相關部門督促平臺方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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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杜海濤曾因給某P2P平臺做宣傳,被網友“問責”。
對此杜海濤工作室發聲明回應稱,其曾在2018年通過廣告代理商進行拍攝中插廣告的短期合作,未直接簽過代言合同,如今合作早已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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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加梳理不難發現,一度涉及P2P公司代言“明星”有楊迪、汪涵、杜海濤、黃曉明、范冰冰、劉曉慶、郎朗、趙雅芝、唐嫣、王寶強、唐國強、張鐵林等多位演藝明星。
但從此前公開報道情況可以看到,上述涉事公眾藝人在代言平臺出現違約風險之后,盡管在投資人維權聲討中陷入巨大的輿論風波,更多是不了了之。
熱播劇中插廣告
互金公司正成為大玩家?
明星代言互聯網金融廣告屢禁不止的原因,不僅有商業利益的驅動。有互聯網金融運營人士曾接受券商中國記者采訪時也介紹過,相比重資產的傳統金融機構,互聯網金融平臺以流量優勢獲得騰挪空間。
“互金平臺營業成本中的銷售費用項,主要就來自平臺推廣費用、獲客成本。
平臺營銷費用會占平臺營銷費用的5%至10%!
而“相比互聯網上的其它渠道推廣方式,新用戶紅包、好友邀請獎勵、搜索引擎對關鍵字的競價排名、推廣促銷等,互金平臺方熱衷網劇廣告植入,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它的線下廣告渠道嚴格受限!痹撊耸拷榻B到,商場線下硬廣、推廣被禁止,本來就缺少廣告投放渠道平臺方需要找新途徑,而刷屏網劇一方面帶流量;另一方面,青年觀看群體與互金平臺潛在性用戶屬性高度重疊,于是網劇成了出口,玩出了中插“小劇場”、壓屏條、30s廣告短片等等。
不過,網貸平臺爆雷的消極影響引起了監管重視并出臺了新辦法。
2016年8月,銀監會等發布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網貸中介不得自行或委托、授權第三方在互聯網、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電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場所進行宣傳或推介融資項目。這樣一來,誘導性的理財類軟文、廣告是重點整治對象。
廣告法自2015年修訂后要求明星代言須使用過相關商品、虛假宣傳要擔責,目前明星代言P2P案例已非常少見。
更為大家所知的是,在各大平臺熱播的網絡生產劇集中間廣告插播(“中插廣告”)市場大行其道,各類互聯網金融品牌正從最早玩家之一成為最大的玩家之一。
某種程度上,網劇在2015年逐漸出現播放次數過百億的“現象級”流量大劇,和互金尤其是互聯網理財網貸的行業爆發時期幾乎同步。
以當年熱播劇《那年花開月正圓》為例,11只中插廣告中,3只來自互金平臺;同期熱播劇《獵場》里,一劇中出現10家互金平臺廣告。這一現象在如今的網絡廣告市場更加普遍,在《上海女子圖鑒》、《扶搖》、《東方華爾街》、《瑯琊榜2》、《法醫秦明2》等多部熱播劇中,某些互聯網金融平臺等均有植入,而這些平臺多數已經出現兌換違約問題。
在監管方面宣布全國在運營網貸平臺數量“清零”之后,當前各地區都進入相關平臺清退立案、打擊惡意逃廢債、追繳挽損等工作中。廣告作為平臺面向公眾市場的主動營銷行為,不管是在哪個渠道出口、以什么方式輸出,如果確實涉嫌誘導違規,是否該擔責、怎么擔責,是該管管了。
全國實際運營的P2P網貸機構全部歸零
2020年12月8日中國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在2020年新加坡金融科技節上演講時再度表示,到11月中旬,實際運營的P2P網貸機構已經全部歸零。
中國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在2020年新加坡金融科技節上演講表示,中國金融科技應用整體上在法律規范和風險監管等方面是“摸著石頭過河”,遇到過不少問題,也積累了一些經驗教訓。
提及經驗教訓時,郭樹清以“全面整治P2P網貸機構”為其中的一個案例。郭樹清稱:
P2P網貸機構本來定位為金融信息中介,但在實踐中,絕大多數機構事實上開展了信貸和理財業務。據統計,過去14年里先后有1萬多家P2P上線,高峰時同時有5000多家運營,年交易規模約3萬億元,壞賬損失率很高。近年來,我們持續清理整頓,到11月中旬實際運營的P2P網貸機構已經全部歸零。
郭樹清表示,面對金融科技的持續快速發展,我們將堅持既鼓勵創新又守牢底線的積極審慎態度,切實解決好面臨的新問題新挑戰。
此外,郭樹清還強調,要關注新型“大而不能倒”風險。少數科技公司在小額支付市場占據主導地位,涉及廣大公眾利益,具備重要金融基礎設施的特征。一些大型科技公司涉足各類金融和科技領域,跨界混業經營。必須關注這些機構風險的復雜性和外溢性,及時精準拆彈,消除新的系統性風險隱患。
本期編輯 劉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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