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陶鳳 實習記者 阮航達)網絡互助具有非常重要的社會管理功能。可有效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成為健康保障體系的有益補充力量,顯著減少患病家庭經濟負擔和經濟損失。但網絡互助行業仍存在諸多問題,全國政協委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家對外開放研究院研究員孫潔表示,應加強對網絡互助平臺的監管。
孫潔指出,目前的網絡互助行業,一是監管缺位。該行業尚屬監管空白地帶,尚無明確的主管單位,相應的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監督檢查等也滯后。二是準入門檻低。網絡互助平臺一般載體為科技公司,其有保險的性質卻不屬于保險公司。行業進入門檻低,導致行業內不乏各類假借保險名義和保險術語夸大宣傳等不規范現象。三是行業平臺良莠不齊。部分網絡互助平臺可能存在會員規模無節制發展、平臺自身穩定性差、退出隨意等問題。四是資金管理需規范。目前網絡互助收費方式主要有前付費和用戶選擇代扣兩種。不管哪一種模式,考慮到所涉及資金量巨大,資金管理規范都是網絡互助領域需要著重關注的問題。
針對這一問題,孫潔建議,首先,建議將網絡互助納入銀保監會監管框架內。網絡互助與保險具有一定的趨同性與互補性。銀保監會對保險監管經驗豐富,在銀保監會的監督管理下,更有利于網絡互助平臺進一步法制化,落實公平競爭,保證消費者合法權益。其次,加快網絡互助行業立法。盡快以立法形式確定網絡互助相關主體的權利義務和行為規范,包括對服務平臺實行準入制管理,對合格的平臺頒發證書并加以公示,對服務平臺的運營進行監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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