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徐燕燕
十年區域試點,四年多全國市場籌備,一直錦衣夜行的中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近日一下子被推到臺前。
日前,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副司長陸新明透露,將加快全國碳市場建設,爭取今年出臺《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
第一財經了解到,全國碳市場將交易中心和登記結算中心分設上海、湖北武漢兩地。“目前正在按照要求準備,還在做一些系統對接和測試,準備6月份啟動。”接近上海能源(600508,股吧)環境交易所人士對第一財經表示。
尤其值得關注的是,碳市場的金融屬性很強,碳中和需要金融支持,市場交易的活躍也有賴于碳金融創新業務。
3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表示,實現碳中和需要巨量投資,要以市場化的方式,引導金融體系提供所需要的投融資支持。
就在全國碳交易市場做最后一公里沖刺之際,18日,國家開發銀行發行了首單200億元“碳中和”專題綠色金融債券,上海清算所則正式發布碳中和債券指數。
開市在即
去年9月,中國向國際社會承諾,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今年兩會,碳達峰、碳中和被第一次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并再次提出,加快建設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這些年我們一直都在優化碳市場的機制。”一位地方碳交易所人士對第一財經說。
2011年,國家發改委選擇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湖北、廣東、深圳七省市開展試點碳排放權交易市場,2016年又啟動了福建試點。2017年前后,推動全國統一的碳市場建設被提上議事日程,目前來看,預計將在今年6月底上線。
不過,經過數年發展,中國碳市場成熟度盡管有所提高,但受制于試點規模不大,交易量始終上不去。央行上海總部副主任、上海分行行長金鵬輝近期在接受第一財經專訪時表示,碳市場發展面臨兩大問題,一是交易不活躍、碳價低迷;二是以現貨交易為主,金融化程度不高。
全國碳市場的交易平臺將落在上海。據第一財經了解,在綜合全國各個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全國碳交易體系搭建了統一的基本框架,包括覆蓋范圍、配額管理、交易管理、MRV(碳排放監測核算體系)和監管機制等方面。
此外,全國碳市場的支撐系統——全國注冊登記系統、全國交易系統,以及數據報送系統等也在緊鑼密鼓籌備建設中。目前,位于武漢的全國碳交易注冊登記系統已經開始為首批2225家履約企業辦理開戶手續。
“交易中心和注冊登記系統分設兩地,國際上也有先例,并非中國首創。全國8個試點都積累了一些經驗,碳市場統一還是希望各個地方都深度參與,這是一個通盤的考慮。”中央財經大學氣候與能源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王遙告訴第一財經。
上海環境(601200,股吧)能源交易所董事長賴曉明此前表示:“未來全國碳市場的交易平臺將由獨立的交易機構來運營。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這一機構將由7個試點省市與江蘇、福建共同聯建。”
據第一財經了解,該交易平臺將采取“九省共建”的模式,上海占24%的股權,其他八省市各占9.5%。
分階段開放
第一財經獲悉,從試點轉向全國市場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分階段進行。第一履約期進入全國市場的是電力行業企業,隨后再納入其他行業的重點排放單位。
“進入全國市場的企業按照全國統一的制度和規則,其他行業還是繼續留在試點。地區和全國交易市場是并存的,未來會慢慢轉向全國市場。”上述地方碳交易平臺人士對第一財經表示。
今年1月5日,生態環境部發布的《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規定,屬于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覆蓋行業、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企業將列入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這是全國碳市場最主要的交易主體。此外,符合國家有關交易規則的機構和個人也可參與交易。
不過,據記者了解,第一階段進入市場的主要是控排企業,機構和個人還不能入場。第一財經采訪的交易所人士以及市場人士均認為,這樣的情況下,二級市場不會特別活躍。
王遙對第一財經表示,全國碳市場首批有2000多家電力行業企業,長期來看,如果只讓履約主體進行交易,不能有更多參與者進來,確實有市場流動性不足的問題。
國泰君安證券碳金融業務投資經理仝巖認為,未來可制定合格投資者準入門檻,允許有經驗和專業能力的機構投資者在全國碳市場啟動交易時進入市場,這樣既能帶動流動性,又不會形成過度炒作。
另一方面,《辦法》規定,交易可采取協議轉讓、單向競價或者其他符合規定的方式,并未再提征求意見稿中的“公開競價”。
為提高交易活躍度和定價合理性,目前很多試點采取公開競價和協議轉讓并行的方式。
有業內人士告訴第一財經,之所以沒有明確提到“公開競價”,或是為了符合有關監管規定。按照證監會現有要求,地方交易場所不能進行連續、競價交易,只能是一對一的場外交易。這些細節問題未來各部門之間可能會進一步協調解決。
“從整體的碳市場布局來講,還是一個比較審慎的、分階段開放的過程,先是市場開,然后去交易,隨著越來越多的部門納入,機制也會得到改善。”王遙告訴第一財經。
金融工具撬動市場
全國碳市場建設,如何調動金融機構的積極性,也考驗頂層設計者的智慧。
金鵬輝建議,要明確碳市場的金融屬性。在他看來,造成我國碳交易不活躍、碳價低迷的原因是“金融體系的價格發現、風險管理功能在二級碳市場中難以發揮。碳市場金融屬性未予明確,碳市場建設過程中金融管理部門參與較少”。
像歐美等較為成熟的碳市場,建設之初就內置金融功能,一開始就是現貨期貨一體化市場。歐盟碳市場95%的交易量來源于碳金融衍生品,美國的碳交易所也推出了碳金融衍生品。
我國各試點碳市場自啟動以來也不斷推出了各類碳金融創新業務,但仍以碳現貨交易為主。
在國內試點中,交易活躍的無一不在衍生品方面有諸多創新。
比如上海試點,2017年1月上線了碳配額遠期產品。一方面可以幫助控排企業規避現貨價格波動風險,實現套期保值;另一方面,控排企業還可同時買進或賣出兩個不同期限的遠期協議,跨期套利。2014年以來上海相繼推出碳配額及CCER(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的借碳、回購、質押、信托等創新業務,協助企業運用市場工具盤活碳資產。目前,上海已成為全國規模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場之一。
深圳試點強化市場的金融屬性,最早引入機構和個人投資者,并且是唯一引入境外投資者的市場。還創新了一系列工具,比如,碳資產質押融資、境內外碳資產回購式融資、碳債券、碳配額托管、綠色結構性存款、碳基金等。
業內人士對第一財經表示,這只是其中一環,想要市場活躍起來,需要撬動整個金融和資本市場,讓“綠色的水”真正活起來,在各個主體之間流動。
3月20日,易綱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表示,實現碳中和需要巨量投資,要以市場化的方式,引導金融體系提供所需要的投融資支持。
易綱表示,要在貨幣政策框架中全面納入氣候變化因素。正在研究通過優惠利率、綠色專項再貸款等支持工具,激勵金融機構為碳減排提供資金支持;外匯儲備投資方面,將繼續增加對綠色債券的配置,控制投資高碳資產,在投資風險管理框架中納入氣候風險因素。
相關金融機構已開始行動。3月18日,上海清算所正式發布碳中和債券指數,為市場參與者提供新的債券價格指標和投資標的。
當日,國家開發銀行以公開招標方式,面向全球投資者發行首單“碳中和”專題綠色金融債券。首場發行192億元,期限為3年,發行利率為3.07%,認購倍數達8.19。首場發行定價后,該行通過商業銀行柜臺追加發行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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