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將召開2021年第18次上市委員會審議會議,將審議江蘇鴻基節能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基節能”)等企業的首發申請。
招股說明書披露,鴻基節能計劃發行新股不超過2,500萬股,擬募集資金3.84億元,將用于設備升級購置項目、研發中心升級項目和補充營運資金項目,保薦機構為華創證券。
鴻基節能曾于2016年6月掛牌新三板,2017年11月便終止掛牌轉戰A股,但直到2020年7月申請創業板上市才獲受理。經鑒上市公司課題研究組了解到,盡管鴻基節能已走到臨門一腳的關鍵時刻,但公司在財務數據、關聯關系、信息披露等方面依舊存在諸多疑問。
與前關聯方“藕斷絲連”?
據招股說明書披露,南京豐沛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豐沛建材”)在鴻基節能新三板掛牌期間為其關聯方,2015年鴻基節能監事孫舒退出豐沛建材后,雙方不再存在關聯關系。
據工商資料顯示,豐沛建材從事業務為鴻基節能主營業務下游,在2015年該司法定代表人由孫舒變更為金紅超,監事為牛曉光;但經鑒上市公司課題研究組了解到,金紅超、牛曉光實際為鴻基節能員工持股平臺博壹匯有限合伙人之一,出資比例均為1.5%。
豐沛建材前后兩位法定代表人和監事均為鴻基節能的員工,不知雙方究竟存在何種關系?豐沛建材是否為鴻基節能的隱形公司?鴻基節能在招股說明書中否認與該司關聯方關系是否準確?
值得注意的是,鴻基節能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2017年,公司為滿足貸款銀行受托支付要求,部分貸款以采購的名義通過豐沛建材走賬,共計金額1824.34萬元。
據了解,受托支付是指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但鴻基節能卻以采購的名義通過自己持股員工控制的企業進行走賬獲取貸款,不知公司財務是否嚴謹?雙方是否還存在其他業務往來或關聯交易未披露?
子公司成立多年不經營為哪般?
據招股說明書披露,鴻基節能下設3家全資子公司,其中博巖工程于2015年成立,鴻基結構和鴻基新技術更是早在2009年就已經成立。
鴻基節能表示,這3家子公司由于辦理相關業務資質,多年來均未開展實質業務,但年限如此之久的確有悖常理。
據了解,公司連續3個月或一年內累計6月零申報,將被視為稅務異常遭到稅務機關的監察。對于長期零報稅的企業會被罰款,嚴重的還會被稽查。
首先稅務機關會把納稅人納入重點監控范圍內然后進行相關納稅評估,如果被評估發現隱瞞收入虛開發票等行為的,則就要補完稅款和滯納金。如果企業長期零報稅可能被稅務納入為走逃戶,納入走逃戶很嚴重會被納入重大的失信黑名單中并且對外公告,還會被評定為D級的納稅人,被評為D級納稅人就得承擔D級納稅人的所有后果。
如果企業長期零報稅并且納稅人持有發票的,則發票就會被稅務降板降量還要納稅人定期到稅務機關進行發票的核查。如果企業長期零報稅,被稅務機關核查到稅務局就會采用成本費用的公司來核定納稅人的收入。
不知鴻基節能的3家子公司是否一直稅務零申報?是否接受過當地稅務部門的監察?是否存在尚未披露事宜?需要公司給出答案。
對大客戶、供應商存高度依賴?
鴻基節能成立于1994年3月,公司所在地為江蘇南京,主營業務為地基基礎及既有建筑維護改造的設計和施工。
財務數據顯示,2017年至2019年,鴻基節能營業收入分別為3.29億元、4.65億元、5.57億元、1.65億元,同期凈利潤分別為3360.23萬元、5373.22萬元、5272.17萬元、1180.44萬元。
鴻基節能的營業收入十分依賴華東地區,報告期內來源于華東地區業務收入占比分別為71.01%、97.54%、85.40%和86.73%,其中來源于江蘇省的業務收入分別為71.00%、97.41%、81.23%和60.08%。
報告期內,鴻基節能來自前五大客戶的營業收入占比分別為74.16%、82.10%、67.58%和75.26%,其中2018年,公司對第一大客戶世茂集團的銷售收入為2.03億元,占當年營業總收入的比重高達43.72%。
此外,據招股說明書披露,南京盛國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和南京國杰基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為鴻基節能2017年和2018年十大機械設備租賃供應商,但據工商資料顯示,上述兩司的實際控制人均為朱軍。
不知為何,鴻基節能在招股說明書中并未合并計算同一控制人的供應金額,不知雙方是否還存在其他未披露事宜?公司是否存在依賴大供應商的情形?其他類型的大供應商是否存在類似情形?以上諸多問題,或將對鴻基節能的上會及發展前景造成較大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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