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壹財信
作者:邵葉蓁
近年來我國工業氣體行業發展迅速,2019年我國工業氣體行業規模達到1,477億元,2014年至2019年間的復合年增長率為10.50%,增速高于全球市場。其中2019年國內普通工業氣體市場規模超過1,100億元,特種氣體市場規模達到約325億元,未來仍有很大的發展潛力。
在此背景下,深耕工業氣體行業10余年的福建久策氣體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久策氣體")也加快布局,謀求上市。2021年4月15日,久策氣體創業板IPO首輪問詢回復出爐,距離上市更近一步。
反觀身后,久策氣體與"老賴"客戶"相愛相殺",邊合作邊對簿公堂;招股書與公開信息存在較大出入、久策氣體及其子公司因安全隱患屢屢被通報也值得關注。
與"老賴"客戶"相愛相殺"
久策氣體成立于2010年7月16日,是一家專業從事氣體研發、生產、銷售、運輸和氣體應用服務的綜合氣體供應商,主要產品包括超純氨、高純氫等特種氣體;工業氧、工業氮、純氬、乙炔等普通工業氣體。
截至招股書簽署日,久策氣體擁有7家子公司,其中全資子公司6家、控股子公司1家。全資子公司金昌久策工業氣體有限公司(下稱"金昌久策")的設立基于利用空分裝置為甘肅金昌化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金昌化工")新增配套加工氧氣和氮氣。2010年10月1日,久策氣體與金昌化工正式簽署相關加工合同后,金昌久策即于次月成立。
招股書披露,2012年3月15日,金昌化工、久策氣體、甘肅豐盛環?萍脊煞萦邢薰荆ㄏ路Q"豐盛環保")和金昌久策簽訂補充協議,確認由金昌化工將原合同中的權利義務概括轉讓予其新設的項目公司豐盛環保,豐盛環保取代金昌化工享有原合同中約定的權利并向金昌久策承擔原合同中所約定的義務;同時,金昌久策依據原合同的約定,利用其空分裝置為豐盛環保配套加工氧氣和氮氣,享有并履行原合同項下關于"公司新設子公司"的相關權利和義務。
2018年至2020年,久策氣體對豐盛環保產生的銷售金額分別為835.30萬元、930.04萬元、1,215.61萬元,期間豐盛環保均為公司化工領域的前五大客戶之一。
然而,作為金昌久策的主要客戶,豐盛環保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拖欠金昌久策貨款和滯納金。從2018年開始,豐盛環保一直是久策氣體應收賬款及逾期第一大客戶。2018年至2020年,久策氣體均將相應金額1,447.07萬元全額計提壞賬準備。
與此同時,金昌久策與豐盛環保還因合同糾紛對簿公堂。
據招股書,久策氣體及其子公司目前存在的尚未了結或可預見的民事訴訟或仲裁案件中就包括金昌久策與豐盛環保的合同糾紛案件。
前述合同簽訂后,豐盛環保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2018年1月8日,金昌久策向甘肅省金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依法判令被告豐盛環保立即支付未履行合同的金額共計4,302.58萬元。
中間經歷過一次判決撤銷和一次上訴,最終在2020年4月1日,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被告豐盛環保向原告金昌久策支付合計金額1,860.74萬元,并以1,411.38萬元為基數、支付自2018年1月1日至終審判決生效之日按日利率0.05%計算的逾期付款違約金。
截至招股書簽署日,金昌久策已作為申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2021年年2月2日,金昌久策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核發的《受理通知書》。
在首輪問詢中,上市委則要求久策氣體說明金昌久策與豐盛環保合同糾紛案中,金昌久策請求支付金額與法院判決結果差異較大的原因,久策氣體對該案提出再審申請的原因、相關結果預測。
值得一提的是,豐盛環保早前就曾多次成"老賴"和被執行人。
根據公開信息,2015年至2017年三年間連續四次成"老賴",作為被告的豐盛環保在與南通曉星變壓器有限公司、天水長城通用電氣成套設備有限公司、華創天元實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安徽新科電纜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案件糾紛中,豐盛環保全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分別在2015和2016年具體因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被三次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在2017年具體因違反財產報告制度再次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截圖來自公開信息)
與此同時,豐盛環保在2015年登上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黑榜名單。且在2020年一起追償權糾紛案中成被告,這場案件也被當地列為金昌市當年度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件之一。
此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還公布了2018年至2021年關于豐盛環保9次被執行人信息。其中,2021年5月8日立案的(2021)甘03執19號文件顯示對豐盛環保的執行標的為1,860.74萬元,與招股書披露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第一項中被告豐盛環保向原告金昌久策支付合計金額1,860.74萬元金額一致,不知豐盛環保這次能否如期履行義務。在此之前,金昌久策已作為申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并已收到《受理通知書》,雙方是否還會繼續這場"相愛相殺"的"鬧劇",不得而知。
在此背景下,久策氣體還能與豐盛環保保持多年合作,真可謂"心大"。
因安全隱患頻頻被通報
根據兩版招股書披露,2017年至2020年,久策氣體存在9次違法違規行為,處罰事由包括超標排放水污染物、消防設施和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充裝非本單位自有氣瓶等,處罰方也包括環保部門、消防部門、市場監管部門以及生產監管部門。
除此之外,在福州市安監局2017年危險化學品"雙隨機"抽查中,久策氣體存在生產區域安全閥排氣口位置不合適;儲存罐是否停用標示不清;液氨罐電器控制箱未接地;氣體報警設備未開;液氨場所消防栓直流噴霧未配備;液氨進出口管道應加裝應急切斷裝置;儲存氣瓶區擺放雜亂;部份未設置防傾倒裝置的問題被通報。
與此同時,子公司久策氣體(福清)有限公司(下稱"福清久策")存在丙酮與電石倉庫現場沒有溫濕度表;氫氣運輸車輛應定點停放;設備防腐應加強;液氮區域應設置防凍標示;乙炔總管應加裝緊急切斷閥門;甲醇卸車區靜電夾應設置;電房應加裝禁止合閘標示;風向標應更換;電石倉庫門口應設控制標識的問題被通報。同年,福清久策又因壓力表等名牌陳舊掉落,應及時更新;氣瓶防撞圈未配備,乙炔瓶檢驗間不防爆再次被通報。
2018年,久策氣體又因存在應急專柜中應急器材應分類有序擺放且清單應及時更新;倉庫過道中不應擺放氣瓶;車間操作規程應上墻并加強培訓,嚴格落實;充裝區及倉庫部分氣瓶放傾倒措施落實不夠到位;氣瓶裝卸臺邊緣應設置"小心墜落"警示標志的問題被通報。
福清久策同時也因存在安全檢查制度部分有缺失,應完善;特種設備作業證部分國企,應完善及時報考;DCS操作人員培訓應完善并持證上崗;部分管道跨接不全;報警表格不合理的問題被通報。
2019年,久策氣體因二氧化硫儲存區域區未設置有毒氣體報警裝置;罐區附近個別配電箱進出線口未采取膠泥封堵;倉庫內氣瓶旁堆放油漆等可燃雜物未及時清理再次被通報。
多份官方文件數據"打架"
本次IPO,久策氣體擬募資37,088.00萬元用于四個募投項目。
其中久策氣體(將樂)有限公司氣體建設項目(一期)(下稱"將樂一期項目")擬投入13,000.00萬元,建設一套空分裝置及氣瓶充裝系統,預計空分氣體年生產能力7.40萬噸;建設一套高純氫生產裝置,預計高純氫年生產能力約1,100噸。除上述生產設備投資外,本項目還將建設廠房、危險化學品倉庫、氣瓶充裝車間、控制室、綜合樓等配套設施。
根據環評文件,將樂一期項目投資額不變,但項目規模為年產1,121噸氫氣、7.40萬噸氧氮氬氣體,年充裝10萬瓶氧氣、8萬瓶氮氣、5萬瓶氬氣、1萬瓶氦氣、8萬瓶二氧化碳。甲類倉庫用于暫存乙炔、二氟甲烷、三氟甲烷、二氧化硫、硫化氫、丙烷等18類甲類氣體,與招股書披露有出入。其中招股書與環評文件關于氫氣的規劃產能披露不一致,招股書披露數據比環評文件少21噸/年。
另一項目久策氣體(福清)有限公司二期擴建及特氣項目(下稱"福清二期項目")擬投入募資15,018.00萬元,建設期為24個月。
根據環境影響報告書,福清二期項目投資金額為20,000萬元,比招股書多4,982萬元;項目建設起止時間為2020年6月至2023年6月,為期36個月,比招股書多12個月。
備案證明顯示,福清二期項目投資金額為15,018.00萬元,與招股書一致,與環境影響報告書不一致;項目建設起止時間則與環境影響報告書一致,與招股書不一致。
此外,招股書顯示福清二期項目的設備投資為6,629.50萬元,備案證明顯示為6,098.50萬元,比招股書少531萬元。
(截圖來自備案證明)
另外,招股書與環境影響報告書、備案證明的項目建設內容也有出入。
招股書披露,福清二期項目計劃建設一套氫氣純化充裝系統,預計6N超純氫年純化能力約2,000噸;建設電子特氣生產提純系統,預計5N電子級甲烷年生產能力約240噸、5.5N電子級乙烯約160噸、4N電子級丙烯約160噸、5N電子級溴化氫約200噸、5N電子級氯化氫約300噸、5N電子級一氟甲烷約100噸。除上述生產設備投資外,本項目還將建設成品倉庫、氣瓶檢驗和設備維修車間、消防泵房、生產運行管理中心、危廢倉庫、變配電室等配套設施。
而環境影響報告書與備案證明均顯示,福清二期項目擴建工程主要新增生產能力為:新增提純(每年):6N氫氣2,337萬Nm?,5N:甲烷240t、溴化氫1000t、氯化氫520t、二氧化碳4960t,5.5N乙烯160t,4N丙烯160t,消毒氣(環氧乙烷+CO2混合滅菌氣體)5萬瓶,干冰3280t及其副產品;年增產:二氟乙酸乙酯270t(生產能力1000t)、二氟乙酰乙酸乙酯300t、二氟乙酸酐200t、一氟甲烷284t(提純電子級150t)、乙酰乙酸乙酯37.5t、二氟乙酸165t、甲酸乙酯298t、磷酸337t;甲類倉庫增存:O2、N2、Ar、CO2、He、空氣、硅烷、COS。
其中,5N電子級甲烷、5.5N電子級乙烯、4N電子級丙烯生產能力則與環境影響報告書、備案證明一致。招股書披露的6N超純氫年純化能力與環境影響報告書、備案證明單位不一致,因此無法進行對比;而5N電子級溴化氫、5N電子級氯化氫、5N電子級一氟甲烷則名稱和生產能力均不一致。剩余建設內容也無法對應。
綜上,招股書簽署日為2021年4月9日,將樂一期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日期是2020年9月,編制單位為福建省金皇環?萍加邢薰;而福清二期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日期是2020年11月,編制單位為福建閩科環保技術開發有限公司。
目前久策氣體已進入第二輪問詢,關于上述問題久策氣體及其保薦機構五礦證券應該給予解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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