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國集團(G7)對于全球最低企業稅率為至少15%的共識,最終實施可能性幾何?
若此份有關全球稅改的協議能在二十國集團(G20)層面達成共識,這將給國際稅收體系帶來何種改變,全球又將因此產生哪些贏家和輸家?
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專訪時,商務部研究院世界經濟研究所所長顧寶志表示,他的個人觀點是,提出設定最低企業稅率的國家、積極支持的國家會獲益,會成為贏家,因為這些國家的企業所得稅率普遍遠遠高于15%,設定15%的最低企業稅率,這些國家無需對稅率進行調整,卻有兩方面收益:一是縮小了與其他低稅率國家的相對競爭劣勢;二是有利于增加政府財政收入。
“相對地,那些主要依靠低稅率吸引外資流入的國家、避稅天堂等利益會受到損害,成為輸家,一旦實施全球最低企業稅率,它們的相對稅收優勢將極大削弱,而在市場、產業、基礎設施、資源要素等方面的劣勢將放大,對其經濟發展將極為不利!鳖檶氈窘忉尩馈
而對于該稅改對中企“走出去”進行海外經營的潛在影響,他表示“會產生一定影響”。
他舉例稱,如我國互聯網頭部企業,近年來積極開拓國際市場,其營收額已超過有關數字稅征收的門檻,可能面臨著谷歌、臉書等美國互聯網巨頭一樣的局面,即要在母國和業務所在國繳納更多的稅。
“因此,對我國走出去的企業,一定要做好相關稅收規則的研究,做好合規工作! 顧寶志表示。
G20達成協議可能性較大
第一財經:在經合組織(OECD)提出包含兩大支柱(Pillar)方案的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BEPS)第二階段倡議中,拜登政府更為關注第二支柱問題,即主要針對跨國企業海外收入的全球最低有效稅率。美方為何最終選擇了15%這個標準線?這是否因如一些美歐批評人士所說,因過低而流于形式?
顧寶志:15%的最低企業稅率線實際上是一個妥協的結果,美國最初提出的最低稅率是21%,但不久之后,美國即主動將其降低至15%,應該是與其他經濟體進行過私下溝通的結果。OECD主持的國際稅收多邊談判的目標是12.5%,當然也沒有最終達成。15%介于這二者之間,可能是在美國積極介入后為各方所能普遍接受的一個標準,選擇15%有利于國際談判目標的達成,先邁出成功的第一步,從而也有利于后續在15%的基礎上進一步達成協議。
達成15%的全球最低企業稅率具有重要意義,影響不容忽視,一方面最低企業稅率的設定將對全球范圍內的資本流動產生重要影響;另一方面,各國據此要做相應的政策調整,并讓渡部分稅收主權。而且,美國的意圖已經很明確,15%只是最低稅率,以后還要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提高稅率,可以說,15%只是開始,不是結束。
第一財經:如全球最低企業稅率最終被確定為15%,全球將產生哪些贏家和輸家?對于沒有加入OECD框架的國家,這意味著什么?
顧寶志:簡單來說,提出設定最低企業稅率的國家、積極支持的國家會獲益,會成為贏家,因為這些國家的企業所得稅率普遍遠遠高于15%,設定15%的最低企業稅率,這些國家無需對稅率進行調整,卻有兩方面收益:一是縮小了與其他低稅率國家的相對競爭劣勢;二是有利于增加政府財政收入。相對地,那些主要依靠低稅率吸引外資流入的國家、避稅天堂等利益會受到損害,成為輸家,一旦實施全球最低企業稅率,它們的相對稅收優勢將極大削弱,而在市場、產業、基礎設施、資源要素等方面的劣勢將放大,對其經濟發展將極為不利。
目前,包括美日歐等發達經濟體、金磚國家等新興經濟體在內的137個國家加入OECD主導的國際稅收談判,而且這一談判得到G20授權,因此,談判結果具有權威性。OECD主導的國際稅收談判與世貿組織(WTO)談判一樣,基于全體一致同意原則,沒有加入OECD框架的國家將沒有辦法對談判施加影響,提出自己的主張,很可能只能被動接受談判達成的結果。
第一財經:G7對此達成協議已成定局,G20談判是否會有變數?
顧寶志:目前來看,在美國的力推下,雖然還有個別不贊同的聲音(如愛爾蘭),但以G7為代表的發達經濟體可以說已基本達成一致。在G20層面,個人判斷達成的可能性也是比較大的,一方面,在新冠肺炎疫情沖擊下,各國財政普遍困難,確實有增加稅收的現實需要,而實行全球最低企業稅理論上確實能增加各國財政收入;另一方面,不能忽視美國對國際多邊談判的影響力,美國主導本輪國際稅收規則談判,一定會利用自己的影響力,或通過某種利益交換,來尋求G20內新興經濟體和發展中國家的支持。
如何落地要看這四條細則
第一財經:即便在OECD層面可以達成政治性協議,各國執行該協議是自愿的。在后續執行上,會面臨哪些問題呢?特別是如何研判,美方因民主黨和共和黨在國會內博弈而自身無法通過這一稅率的可能性?
顧寶志:設定全球最低企業稅率只是一個原則性規定,如何落地還要看具體實施細則。有幾個問題需要關注:一是這個最低企業稅率指的是名義稅率還是實際稅率?二是一刀切還是對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最不發達國家區別對待?三是不同經濟體稅制不同,如何協調?四是是否設置例外和豁免條款等等。
美國國內民主、共和兩黨確實還未就拜登的《美國就業計劃》達成共識,耶倫的全球最低企業稅率提議作為拜登增稅計劃的一部分,僅代表民主黨主流立場,民主黨內部還有不贊同聲音,而共和黨一向反對加稅,在美政治極化的背景下,美參眾兩院多次投票,很少有共和黨議員支持民主黨提案。目前,拜登還在尋求兩黨支持,為此也做了一定程度妥協,如縮小基建計劃規模等。如果共和黨不肯妥協,也不排除拜登依靠民主黨掌控參眾兩院的微弱優勢,甩開共和黨強行投票通過的可能。但從另一角度看,如果先在國際上達成協議,也可能會給美國內反對聲音施壓,促成最低企業稅率在美國內達成。
中企“走出去”要做好合規工作
第一財經:確定全球最低企業稅率,對中國引入外資會有什么影響,中國應當如何應對?同時,如果全球最低企業稅率確定,這是否對于中企在海外經營(走出去)或從事跨境投資的中國企業造成何種影響?應如何應對?
顧寶志:確定15%全球最低企業稅率,對中國引進外資的影響有利有弊。不利方面主要是會對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吸引外資、自由貿易試驗區等開放平臺吸引外資產生不利影響,它們現行的優惠稅率將面臨調整。有利方面是,稅收只是影響跨國資本流動的因素之一,政治穩定性、市場規模、產業配套等因素也發揮著重要影響,在全球統一實施最低企業稅、排除了稅收這一影響因素之后,中國具備的超大規模市場、完整產業鏈、較為完善的基礎設施、日益改善的營商環境等優勢就會得以凸顯。而且,經過新冠肺炎疫情的沖擊,政府的執政能力、應對突發事件保證產業鏈運轉的處理能力,也成為跨國資本進行產業布局的重要衡量因素,而中國政府的表現無疑為吸引外資進入增添了新的砝碼。
對于中企走出去在海外經營,目前來看,設定的15%全球最低企業稅率還是會產生一定影響,比如,我國互聯網頭部企業,近年來積極開拓國際市場,其營收額已超過有關數字稅征收的門檻,可能面臨著谷歌、臉書等美國互聯網巨頭一樣的要求,即要在母國和業務所在國繳納更多的稅。對另外一些采取離岸架構,根據各地稅收優惠特色,在不同的國際稅收洼地設置中間實體的中資跨國企業,可能會被要求繳納額外稅款。因此,對我國走出去的企業,一定要做好相關稅收規則的研究,做好合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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