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方工業大學原副校長沈志莉被雙開
新京報快訊 據北京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北京市委批準,北京市紀委監委對北方工業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沈志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沈志莉政治品行惡劣,多次匿名誣告,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車私用,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組織觀念淡薄,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違規為他人在干部、職工的錄用等工作中謀取利益;沉迷美容,生活奢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北方工業大學原副校長被雙開
沈志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沈志莉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近日,法院以沈志莉犯受賄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
一個月內,大學校長與副校長相繼落馬
去年11月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北方工業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沈志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當天下午,在北方工業大學的官方網站的“學校領導”一欄上,沈志莉的信息已經被撤下。
從履歷上看,沈志莉有豐富的高校工作經驗,曾任北京物資學院外語教研室副主任、外語系副主任、外語系主任,北京物資學院副院長,北方工業大學黨委副書記,北方工業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等職。
可以看到,她從2006年11月開始,就在北方工業大學擔任領導職務,在學校里的地位舉足輕重。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沈志莉落馬不久前,2020年10月13日,北方工業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丁輝才剛剛被查。
一個月內,一所大學兩名校領導相繼落馬,這樣的情況雖不多見,但仍有一些案例值得關注。
比如,今年10月3日,廣西中醫藥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唐農與該校黨委常委、副校長覃裕旺同日落馬,就是一起類似案例。
近段時間,多所高校均有主要領導落馬,這些潛伏在“象牙塔”內部的蛀蟲,凸顯出高校反腐的現實必要性。
在大多數人的認知中,大學都是鉆研學問、培養學生的“清凈之地”,如果大學長期被腐敗分子把持、污染,必將貽害無窮。
從近年全國不少地方的反腐工作動態來看,對高校腐敗“零容忍”,嚴查大學“蛀蟲”,已經成了一個大趨勢。
11月2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傳媒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蔡翔涉嫌貪污一案作出了一審判決。
法院認定,蔡翔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套取公款,數額巨大,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此前,蔡翔于今年1月8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經查,蔡翔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與相關人員串供,訂立攻守同盟,阻止相關人員提供證據,教唆他人干擾核查工作;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組織公款出國旅游,用公款購買購物卡、高檔煙酒,私車公養,收受大額慰問金,設立、使用“小金庫”,違規校內取酬,用公款承擔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用公款送禮,違規發放各類津補貼;違反組織紀律,在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中,不如實報告個人收入和家庭房產,在上級組織開展的高校領導干部違規取酬自查自糾工作中,未如實報告個人收入;違反群眾紀律,對待群眾態度惡劣、簡單粗暴,造成不良影響;違反工作紀律,違規轉讓國有資產;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系。
官方通報中的這些表述,堪稱觸目驚心。
對此,紀檢部門三令五申,要嚴查大學里的“老虎”和“蒼蠅”,還廣大師生一片凈土。
今年3月2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文指出,要解決高校腐敗的問題,需要“推進高校紀檢監察體制改革,以促進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貫通協同、形成合力,完善監督體系,提升監督成效。”
10月19日,中紀委網站又將目光聚焦到“破解高校一把手監督難”的現實問題上,特別指出:“由于高校內部具有相對獨立性,高校主要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在決策過程中如果不能受到有效的監督和制約,就極易濫用權力從而導致腐敗。”
嚴查高校腐敗,不能只靠“揪個案”,更要同步建立一套完整的監督機制,嚴格約束高校領導行使其權力。
高校領導自己也要潔身自好,在日常工作與生活中恪守黨紀國法,只有這樣,才對得起教育工作者的責任。
北方工業大學原副校長被雙開
沈志莉簡歷
沈志莉,女,漢族,1962年6月出生,遼寧昌圖人,198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7月參加工作,在職博士研究生學歷。
1981年7月至1984年9月,任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寶山區第六中學教師;
1984年9月至1988年7月,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師范學院外語系英語專業學生;
1988年7月至1990年9月,任黑龍江省財政專科學校教師;
1990年9月至1992年7月,北京師范大學外語系英語語言文學專業碩士研究生;
1992年7月至1995年6月,任北京物資學院基礎部教師;
1995年6月至2000年12月,歷任北京物資學院外語教研室副主任、外語系副主任、外語系主任;
2000年12月至2004年2月,任北京物資學院院長助理、教務處處長、外語系主任;
(其間:1999年9月至2003年6月,在華中師范大學教育科學學院教育學原理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畢業,獲教育學博士學位)
2004年2月至2006年11月,任北京物資學院副院長;
2006年11月至2015年12月,任北方工業大學黨委副書記;
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北方工業大學副校長;
2017年12月,任北方工業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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