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杜卿卿
[ 從資本市場來看,前期監管層擔憂的私募基金、債券違約、交易場所等風險化解取得積極進展。目前,上市公司治理專項行動正在推進,健全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機構專項治理行動也已經啟動,監管部門正在以防風險、強監管為抓手,推動市場生態進一步優化。 ]
8月17日召開的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對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做好金融穩定發展工作做出最新表態。
會議指出,黨的十九大把防范化解重大風險作為三大攻堅戰之一,幾年來,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國務院金融委按照“穩定大局、統籌協調、分類施策、精準拆彈”的基本方針推進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守住了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有力維護了國家經濟金融穩定和人民財產安全。
會議強調,要堅持底線思維,增強系統觀念,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統籌做好重大金融風險防范化解工作。
“過去三年,金融市場防風險取得了較大進步。”華興資本首席經濟學家李宗光對第一財經分析稱,一是股票市場去杠桿取得了較大進展,比如場外配資、融資的清理,取得了決定性勝利;二是資管新規后,債券市場杠桿有了明顯收縮,“三套利”情況明顯好轉,證券公司資管通道業務大幅下降,打破剛兌取得突破進展;三是一大批問題金融機構得到了市場化處置和出清。
從資本市場來看,前期監管層擔憂的私募基金、債券違約、交易場所等風險化解取得積極進展。目前,上市公司治理專項行動正在推進,健全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機構專項治理行動也已經啟動,監管部門正在以防風險、強監管為抓手,推動市場生態進一步優化。
堅守風險防控紅線
近年來,證監會以防風險強監管為抓手,持續推進優化市場生態。
一方面,強化杠桿資金和輸入性、交叉性風險的監測研判,強化預期引導,防范和化解市場運行風險。另一方面,分類施策、精準拆彈,遏制增量與化解存量并舉,推進股票質押、債券違約、私募基金、行業機構及各類交易場所等重點風險的防控處置。同時,發揮稽查處罰的最后防線作用,加大對欺詐發行、財務造假、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
2020年是我國打好“三大攻堅戰”的決勝之年,是資本市場深化改革推進年,也是新《證券法》實施首年。經過兩年多的風險處置,證監會副主席閻慶民當年9月曾公開表示,“私募基金、債券違約、交易場所等風險化解取得積極進展”。
去年10月,證監會黨委傳達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時再次表態稱,守牢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著力健全市場風險的預防、預警和防范處置機制,持續做好資本市場各類風險防控工作,堅決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
今年7月,中辦、國辦聯合印發《關于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隨后,證監會部署專項執法行動,集中打擊財務造假、資金占用、違規擔保及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嚴重違法行為,并從嚴從快從重查辦16起重大典型案件。
證監會還集中調配稽查執法力量,創新調查組織模式,全鏈條打擊、全方位追責,對證券欺詐、造假、“偽市值管理”等各類證券違法行為持續保持高壓態勢。
啟動金融機構專項治理
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于健全金融機構治理的決策部署,更好完成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項任務,證監會決定自8月6日起開展健全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機構專項治理工作。
“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機構治理水平還有進一步提升的空間,本次專項治理針對當前行業機構公司治理方面的薄弱環節,重點從以下四個方面開展工作。”證監會稱,一是健全制度規則體系,二是持續完善行政監管體系,三是構建有效的現代公司治理體系,四是逐步健全市場約束體系。
證監會表示,將督促行業機構進一步加強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的有機結合,強化股東穿透管理;督促行業機構確保“三會一層”歸位盡責;督促行業機構嚴格落實全面風險管理和全員合規要求,切實提高內控合規水平。
同時,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督促行業機構確保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探索建立執業質量評價體系,提高執業透明度。
證監會專門制定了健全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機構治理的工作方案,后續將組織開展行業自查、現場檢查,切實提升優化公司治理內生動力,形成長效機制,夯實公司高質量發展基礎。
李宗光表示,金融風險防控需要科學、開放、辯證的態度,應避免打擊面擴大而對經濟造成沖擊。“一些風險是經濟放緩帶來的風險,一些風險是自身經營不當造成的風險,這兩者要區分好。”他認為,良好的經濟增長是成功處置風險的關鍵,減少風險處置對經濟基本面的沖擊,才能避免進入“風險越處置越多”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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