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強化反壟斷深入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的意見》等文件。會議指出,針對一些平臺企業存在野蠻生長、無序擴張等突出問題,加大反壟斷監管力度,依法查處有關平臺企業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的工作初見成效,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穩步向好。
黨的十八大以來,圍繞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黨中央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完善公平競爭制度,改革市場監管體制,加強反壟斷監管,推進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推動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確定的“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中,就包括了“健全公平競爭審查機制,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司法,提升市場綜合監管能力”的要求。
去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將“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確定為2021年的重點任務之一,要求“加強規制,提升監管能力,堅決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今年1月召開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也提出“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司法”。
可以看出,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是一個由來已久的系統性部署,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是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促進共同富裕的戰略基礎。通過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形成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可以為各類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企業創造廣闊的發展空間,鼓勵創新發展,能夠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建立公平競爭制度,本質上是實現市場治理的現代化。公平競爭制度是市場經濟的核心,通過一系列法律與規則確保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立法部門與執法監管部門作為市場的規則制定者與守夜人,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市場公平制度的有效性。但是,在過去相當長的一段時期,由于新經濟在世界范圍內是新興事物,監管相對缺乏經驗,為了不影響市場創新熱情,在監管的立法和執法方面為相關企業提供了較為寬松的環境。
但是,當一些新經濟企業快速成長并變成龐然大物,然后利用網絡效應與資本優勢開始蔓延到其他領域時,其壟斷、不正當競爭的行為也就愈加明顯,資本野蠻擴張的破壞力也更強,妨礙了創新、效率與公平。在中國經濟整體轉向高質量發展的階段,這些問題必須及時得到糾正和解決。當然,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對象是不分所有制和行業的,只是平臺企業的相關問題最突出,因此成為治理的重點。
市場治理是為了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并非打壓,而是規范。在轉向監管規范和促進發展兩手并重、兩手都要硬的過程中,一些企業必然將承受規范監管帶來的陣痛。但是,明確規則,劃出底線,設置好“紅綠燈”后,企業能夠在一個穩定的環境里更快更好地發展,對企業、行業的長遠發展都將大有裨益。中國對新經濟依然堅持包容審慎的監管原則,目的是維護公平競爭、鼓勵創新,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并不是放任互聯網行業的不正當競爭和限制競爭。
平臺經濟作為中國經濟中最具競爭力的部門,在技術創新與商業模式創新等領域具有國際競爭力,有關企業應該積極地進行全球范圍內的市場擴張。而這些企業的全球擴張在一定程度上往往會受制于海外市場更嚴格的監管政策。因此,推進平臺經濟的市場治理不僅可以統籌發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的平衡關系,也有利于它們走向世界。這是一個與國際規則接軌的制度型開放過程,不僅有利于將企業引進來,也能促進企業走出去,形成尊重法律與市場規則的企業文化,積極參與國際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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