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虞波社區居民學習使用智能手機享受便捷生活。新華社記者 徐昱 攝
作為中國第一部有關數據安全的專門法律,也是國家安全領域的一部重要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以下簡稱《數據安全法》)將于9月1日起施行。這是中國政府依法保障數據安全的重要步驟,標志著中國在依法保障數據安全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互聯網在全球的擴展形成了人類活動的第五疆域,即全球網絡空間。根據國際數據公司(IDC)等機構的統計,2020年,全球網絡空間的數據量達到64.2ZB的規模,并且還將持續高速增長。在信息革命背景下,網絡空間的數據成為驅動數字經濟增長的核心資源之一。同時,由于信息技術與人類政治、經濟、社會活動廣泛嵌套,國家安全、發展與繁榮日趨顯著地與數據的有效治理聯系在一起。越來越多主權國家,開始用不同方式構建并強化治理數據資源的整體框架。各國數據治理體制機制遵循一個共同原則:即在國家安全、經濟發展與社會繁榮之間,構建具有國別特色的均衡體系。
例如,具有信息技術先發優勢并且在國際體系中占據霸權地位的美國,嘗試構建具有顯著“長臂管轄”與“排他性主權管轄”特征的“霸權治理模式”。這一模式嘗試構建美國及其核心盟友為軸心的等級制治理架構,確保數據資源形成從外圍向歐美中心區匯聚流動的依附/半依附架構。其憑借的主要優勢,是美西方國家在信息技術革命的先發優勢,在互聯網發展過程中形成的歷史優勢,尤其是在關鍵基礎設施領域通過歷史積累形成的優勢。不過,過于強調美國及少數核心盟友的非對稱優勢,在國際治理實踐中表現出顯著的雙重乃至多重標準特色,加之各種負面實踐,包括對其他國家進行無底線、無節制監控“棱鏡門”等負面消息曝光,這一霸權模式引發的反制與反彈,也呈現顯著增長態勢。
再比如,歐盟在2016年之后也開始充分意識到主權管轄的重要意義,先后推動“數據主權”“技術主權”等概念,推進強化歐盟主權管轄的治理機制和架構。相比美國對網絡霸權的追求,歐盟更多從西方定義的“普世價值”出發,高度聚焦個人隱私保障,形成并完善了以《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為主要支柱的數據治理機制。這一機制的特點,在于將對個人隱私的保障以及個人數據流動的管制上升到至關重要的高度,甚至在實踐中以“絕對化”方式推進對個人隱私的無條件保障,并不惜為此承受相當程度的治理效能損失。
在充分借鑒國際有益經驗,尤其是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的基礎上,中國以《數據安全法》的形式,確立了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數據保護機制。這一保護機制的鮮明特色,就是政府領導和推動下的兼顧安全與發展的數據安全保障與復合治理體系。作為典型的后發現代化國家,作為需要同步實現工業化與信息化偉業的國家,中國必然依靠強大政黨領導下的現代化模式,實現自身的高速發展。在推動和發展數字經濟的同時,完善對數據流動尤其是數據跨境流動的有效治理機制。
讀懂《數據安全法》,有兩點需要特別注意。第一,《數據安全法》對數據安全進行精準保護。從《數據安全法》的內容看,國家建立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根據數據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篡改、破壞、泄露或者非法獲取、非法利用,對國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個人、組織合法權益造成的危害程度,對數據實行分類分級保護。國家數據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制定重要數據目錄,加強對重要數據的保護。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數據屬于國家核心數據,實行更加嚴格的管理制度。各地區、各部門應當按照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確定本地區、本部門以及相關行業、領域的重要數據具體目錄,對列入目錄的數據進行重點保護。這些規定說明,中國政府充分認識到了網絡空間數據的類別與特征,具有更強的精確性。
第二,《數據安全法》的目的不是片面設限!稊祿踩ā访鞔_指出,國家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以數據開發利用和產業發展促進數據安全,以數據安全保障數據開發利用和產業發展。國家實施大數據戰略,推進數據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和支持數據在各行業、各領域的創新應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數字經濟發展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根據需要制定數字經濟發展規劃。這充分說明,與一些外媒的錯誤解讀不同,中國建設完善數據安全相關法規,是為了規范而非阻斷跨境數據流動,是為了規范而非削弱數字經濟,是為了保護而非壓制中國網民對保障自身數據安全的合理訴求。
中國在數據安全治理中的實踐將為世界上所有既希望實現充分經濟發展、享受數字經濟發展紅利,又高度關注自身主權獨立與完整、強調數據資源運用和發展不能損害國家安全的國家,提供了一個具有中國智慧的解決方案。這將為全球網絡空間的良性治理作出更大的中國貢獻。
(沈逸,復旦大學網絡空間國際治理研究基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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