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銀保監會持續加強對互聯網平臺企業的反壟斷監管,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在整改過程中同步推進事前監管的“防火墻”和事后懲治的“糾錯器”,引起了國內外金融界的關注。近期,查理·芒格等國際金融領域資深專家對中國互聯網平臺金融業務整改工作給予了積極評價,認為“美國應該向中國學習,并搶先一步阻止投機”,“中國對互聯網平臺公司出手強化監管是很有必要的”。
當前,數字經濟日益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據中國信通院數據顯示,2020年數字經濟占全國GDP的比重已達38.6%。隨著以互聯網技術為基礎的平臺經濟快速發展,我國正式步入后流量紅利時代,在享受“數據紅利”的同時,也面臨“數據風險”與“平臺壟斷”的負面效應,由此對金融監管形成了新挑戰。近幾年,平臺經濟馬太效應不斷加劇,互聯網平臺通過掌控流量與數據制定游戲規則,部分企業跑馬圈地為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引致了一系列“市場失靈”問題,如:大數據殺熟損害民生福祉,嚴重擾亂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類銀行業務”游離于傳統金融監管體系之外,滋生新型風險等。
對此,我國“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促進共享經濟、平臺經濟健康發展,明確了平臺經濟規范發展的路徑舉措。銀保監會秉承“全面監管、從嚴監管、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原則,持續加大對網絡平臺企業金融業務整改,通過對網絡平臺企業政策輔導,強化風險意識、合規意識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意識等,在完善公司治理、防范資本無序擴張、合規審慎開展互聯網存貸款業務等方面取得積極的成效。
一是全面治理,防范互聯網平臺的機會主義傾向。約束機會主義動機是平臺反壟斷的重要意義所在,正如移動支付、消費金融等業務使得平臺企業邊界擴大具有經濟上的合理性,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可以任意擴張,無須接受任何監管。自2016年以來,美國、德國、日本和歐盟等反壟斷執法機構紛紛加強平臺經濟領域的研究和執法,以保護公平競爭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圍繞我國《關于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銀保監會堅持依法將金融活動按照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納入監管,要求所有金融業務必須持牌經營,以此打破壟斷,消除監管套利、優化營商環境,維護公眾利益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二是從嚴治理,防范化解潛在的系統性金融風險。平臺企業是金融系統中信用創造、風險定價的重要參與者,理應在統一的框架體系中接受金融監管。在“一委一行兩會”的新金融監管框架下,在營 P2P 網貸全部停業;互聯網財富管理、股權眾籌等領域整治工作基本完成,轉入常態化監管;“7+4+1”類金融機構逐漸邁向規范發展。面對數字時代新的監管命題,銀保監會以“堅持公平監管和從嚴監管”為原則,對同類業務、同類主體一視同仁,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對各類金融違法違規行為一如既往堅持“零容忍”。在螞蟻集團整改工作基礎上,2021年4月29日,金融管理部門聯合約談了13家網絡平臺企業,提出了自查整改工作要求,切實防范各類風險在經濟系統中傳染發酵,有效規避系統性風險的形成。
三是有守有為,支持平臺企業在審慎監管前提下守正創新。營造一個公平、開放的企業競爭環境,有助于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加速互聯網生態由寡頭壟斷的Web2.0時代向有序競爭的Web3.0時代進化。平臺企業作為雙邊市場的核心組織者,擔負著有效匹配供求的社會責任。在從嚴治理、全面治理平臺經濟的基礎上,要進一步弘揚企業家“創新有為”精神,秉持“守正創新、安全可控、普惠民生、開放共贏”的基本原則,充分發揮金融科技賦能作用,推動我國互聯網平臺高質量發展。
(作者劉佳寧,目前擔任廣東省社會科學院財政金融所所長)
(作者:劉佳寧 編輯:辛繼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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