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11月26日電,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條例取消了限制生育的措施,明確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女方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的延長生育假由三十天增加至六十天。同時,子女滿三周歲前,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五個工作日的育兒假。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17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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