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網站3月25日通報,江蘇無錫市某村干部利用手中職權,偽造“陰陽補償協議”,截留養殖戶拆遷補償款,并與他人合作,偽造服裝廠,把空殼廠子當成正規企業申報拆遷補償,騙取補償款超百萬元。
“在拆遷過程中,個別基層干部利用職務便利,騙取國家資金和集體資產,手段多樣,數額巨大,這反映出有的單位在監督管理上存在漏洞。”日前,江蘇省無錫市惠山區紀委監委召開警示教育會,對該區長安街道古莊村原黨支部書記黃某某違紀違法案進行通報剖析。
此前,惠山區紀委監委接到群眾舉報,反映黃某某在村里拆遷過程中截留養殖戶魚池拆遷補償款。該區紀委監委隨即對問題線索展開核查。
通過比對街道拆遷辦與該村的總協議和黃某某與15戶村民的協議,核查人員發現兩份協議補償金額出入較大。于是,核查組找到黃某某核實。
“魚池拆遷補償款是怎么確定的?”簡單說明來意后,工作人員問。
“我先和每個養殖戶單獨談好補償價,然后再代表他們和街道拆遷辦簽的總協議。”黃某某淡定地說。
“那補給15戶村民的錢怎么比協議上少了13.6萬元?”核查人員拿出協議書追問。
看著眼前的“陰陽協議”,黃某某漲紅了臉。“我見村委有些支出不好報銷,就在簽協議時多報了13.6萬元。”
查實黃某某套取拆遷補償款問題后,核查組又對該村拆遷過程中涉及的手續文件、丈量數據、補償金發放流水等大起底。很快,新的疑點出現了。
“這份企業拆遷協議缺失生產經營狀況、規模等關鍵信息,100多萬拆遷補償款是怎么評估來的?”核查組調閱相關資料后得知,該企業被拆遷廠房屬于村集體資產,由老板惠某某半年前與黃某某口頭約定后租用,但并未簽訂書面合同。另據村民反映,自該企業入駐后,廠房一直關著,壓根沒見有人在干活。
“既沒有正規租賃手續,又從未生產經營,這筆拆遷補償你怎么辦理的?”核查組再次找到黃某某。
“手續是別人辦的,我只知道廠子一直開著,別的不太清楚。”黃某某支支吾吾地辯解。
“廠子沒開過工,連村民都知道,你難道會不清楚?這廠子的老板惠某某在你們村還有個紡織廠,開好多年了,你和他是老相識了吧?”
黃某某知道再也瞞不下去了,于是道出合作騙補的真相。
原來,黃某某在得知村集體空置廠房要拆遷的消息后,與惠某某合謀,先以其名義租下廠房,再臨時租來一批二手紡織機器,偽裝成服裝加工生產線,把“空殼”企業當成正規生產經營企業進行拆遷報審,從而騙取裝修、設備搬遷等補償款146萬余元。
最終,黃某某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其他涉案人員也被依法追責。上述被侵占的拆遷補償款全部予以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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