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則消息讓人十分解氣。
4月20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宣布:對“梅隴鎮問題豬肉”等一批涉疫犯罪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加強偵查引導,提高辦案效率,從快嚴查涉疫犯罪。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通報:疫情防控期間,犯罪嫌疑人張某經與上海某公司商定后,利用該公司名義與閔行區梅隴鎮政府簽訂保供協議并提供相應產品。經犯罪嫌疑人張某某介紹,張某采購11萬份生豬產品運至梅隴鎮集中保供點。在物資發放過程中,居民陸續反映該批豬肉存在諸多嚴重質量問題。現在,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并對張某等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閔行區檢察院、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已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
按照相關法律,刑事案件的立案、偵查、報請檢察院批捕、檢察院提起公訴并進入法院審理程序是一個完整的鏈條。此次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是充分考慮到了社會嚴重關切,是要給相關群體一個明確交代:這樣的事兒是不行的,要受到法律嚴懲。檢察機關的提前介入,一方面體現了從快,另一方面將來在定罪量刑方面也可能會體現從重。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公布提前介入的幾起案例,還包括龔某某假借社區團購之名詐騙他人財物案、高某哄抬物價非法經營案、李某等人偽造防疫車輛通行證案、凌某銷售假冒品牌口罩案等。
這些案件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借疫情防控發財。這些是一些個人和市場主體所為,但人們更關心的是,是否有行政權力參與其中。畢竟,在嚴控的狀態下,很多假冒偽劣產品的進入,沒有“通行證”是不可想象的。要從源頭上查起,整個鏈條上的每一個環節都不能放過。這是民生更是民心。
借疫情防控發財,無異于火中取栗,肯定要燒到自己的手。并且一旦燒到了,就沒有“修復”的余地。這些人,暫時得到的是“錙銖”,失去的是將來的天空。隨后的處罰會接踵而至。行政處罰是一個方面,刑事方面的“罰金”會更加嚴厲。他們觸及的是道德底線,損失的是人格和財產,得到的將是囹圄之災。
社會公德是每一個公民和企業主體共同遵守的規范,也就是平時說的公序良俗。這方面對政府機構的要求更加嚴格。當前疫情嚴峻復雜,供應面十分緊張,而有的個人和市場主體卻利用這個時機通過一定渠道非法斂財,已經喪失了基本的道德底線,失去了社會公眾對其的信任,以后也必將為社會所拋棄。在大數據的狀態下,任何沒有道德底線的個人和主體都將無所遁形。
在21日的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上,針對近日有市民反映分發到家的保供物資存在質量問題,市政府新聞發言人回應:的確發現有部分免費發放的保供物資、主要是生鮮食品存在質量問題。對于疫情期間相關違法行為,上海市場監管部門表示堅持“從嚴從快”的原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20日表示,檢察機關將會同有關部門,持續加大涉疫刑事犯罪打擊力度,堅決維護市民群眾切身權益,保障市場經濟秩序安全穩定。
利劍高懸,唯有從嚴打擊,才能遏止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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